上市公司因路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被诉4000万

  作者:谢宏辰 每日经济新闻

  7月24日晚,华体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民事诉讼,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力士达)起诉华体科技等三被告涉嫌专利侵权,涉案金额3242.06万元。同时,华体科技还披露,当日收到另一起诉状,原告同为贵州力士达。

  记者发现,原来贵州力士达与华体科技的纠纷由来已久,近几年双方一直在对簿公堂,前者曾是华体科技的代理商,后生嫌隙。

  两案总金额超4000万

  据华体科技24日晚披露,7月21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法律文书,根据该《民事起诉状》,贵州力士达认为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华体科技在“凯里经济开发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中安装的路灯,与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故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名被告为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华体科技。

  贵州力士达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2、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贵州力士达经济损失3242.06万元;3、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维权律师费等费用。

  对此,华体科技并不认同对方诉其涉嫌侵权的说法。华体科技表示,“凯里经济开发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中共需提供2032套路灯产品,该等路灯产品系公司专利产品,均已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取得了相应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证书,受法律保护。

  7月25日,记者与贵州力士达相关人士取得了联系,据其表示,上述纠纷将于8月16日开庭审理。此外,除该诉讼以外,贵州力士达还有一笔诉讼要求华体科技赔偿900余万元,“总的赔偿要求就是4000多万”,该相关人士称。

  华体科技也披露,公司同日还收到另一诉状。原告为贵州力士达,被告分别为凯里市公共照明管理中心和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华体科技被要求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54.37万元。

  实际上,4000多万的诉讼金额对华体科技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公司此前招股书曾披露,2014~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57万元、4256万元和4807万元。

  那么,此次诉讼将给华体科技带来怎样的影响呢?7月25日,记者曾多次致电华体科技,然而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据华体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此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其称,涉诉路灯产品并非公司主要产品,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对方原是公司代理商

  上述贵州力士达相关人士称,“力士达”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的照明公司,此次涉及诉讼的贵州力士达实为其子公司之一。

  记者进而查询发现,原来贵州力士达与华体科技的纠葛由来已久,力士达曾是华体科技的区域代理商。

  此前,双方曾因一宗起于2014年底的合同纠纷不断诉讼和反诉。

  2015年10月,贵州力士达曾反诉华体科技。贵州力士达在在当时的相关诉讼书中称,其曾是华体科技在贵州区域的代理商,而根据2014年12月的两份《灯具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华体科技向其提供玉兰灯585套(后调减为583套),实际实际履行408套(全部销售于贵安新区)。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后来双方就此对簿公堂。

  2016年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据该民事判决书显示,华体科技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贵州力士达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仅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贵州力士达支付华体科技货款324.8万元及利息损失5.4万元,共计330.2万元。

  记者注意到,华体科技24日披露的诉讼,或源于贵州力士达与相关方的2015年后的一起纠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谢宏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