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皖知协【2017】44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贯标企业及贯标辅导机构:
按照《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皖知协〔2016〕19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将对2016年第二批贯标企业开展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采取书面验收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验收。
1.书面验收:依据贯标验收标准,省局组织专家对第二批贯标企业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集中评分。
2.现场抽查:根据书面验收情况和各辅导机构所承担贯标企业数量,省局按比例随机抽取贯标企业进行现场考查。
二、验收内容
1.书面验收:考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建立、文件编制、系统运行等有效性、规范性。
2.现场抽查:考查企业对贯标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力度;了解辅导机构的工作投入和能力;调研市局在贯标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
三、验收标准
以书面验收为重点,现场抽查情况作参考。书面验收标准见附件2。
四、验收时间
1.书面验收
①6月30日前,市局、辅导机构、贯标企业报送验收材料;
②7月上旬,省局组织专家集中评分。
2.现场抽查
根据书面验收情况和工作安排,适时组织。
五、书面验收材料
(一)各市局和咨询服务机构提交贯标工作总结。
(二)各贯标企业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
2.贯标工作总结;
3.围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形成的制度、文件、记录等汇编手册;
4.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验收材料逾期上报或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验收材料要围绕书面验收标准进行编制;相关涉密材料可不列入汇编内容,但需作文字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验收材料纸件1份及电子件,纸件寄至: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B座1507室,邮政编码230002;电子件发至邮箱:xtzdc@ahipo.gov.cn。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加强领导,确保辖区内贯标企业全部参加验收。
(二)各辅导机构要认真负责,积极指导,确保贯标企业高效准备验收。
(三)各贯标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细致汇编材料,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验收申报表》
2.《安徽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验收评分标准》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1日
联 系 人:王晶晶 周宗武
联系电话:0551-62999923 6299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