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推进合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根据2017年国家示范城市工作计划任务要求,现将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以下简称“贯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标企业范围
1.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二、贯标申报程序
1.企业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统一推荐,于7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政务区市政务大楼B座611室)。
3.市级贯标企业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确保贯标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企业分管副总主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贯标工作按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三)服务机构(已备案)要加强对企业贯标现场服务和指导,现场培训次数在5次以上。
(四)已是合肥市贯标企业或省级贯标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五)政策奖励经费,仅用于服务机构(已备案)提供贯标服务,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六)企业与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三方签订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同任务书。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贯标企业监管、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人:王全 联系电话:63538654 邮箱:wq@hfst.gov.cn
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贯标企业数量分配表2.《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请表 3.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同任务书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