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四О号公告,合肥市被列为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城市之一。现将2017年合肥考点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合肥考点工作人员于2017年7月3日至8月4日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在线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应当于2017年8月8日24时前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科目一、科目二的报名费分别为63元,科目三为67元。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7.《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
二、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4日至5日举行。
报名人员于10月20日至11月5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科目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命题范围以《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已于2017年5 月10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 月4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 月4 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 月5 日9∶00—13∶00。
(三)考试方式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纸笔作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并提交答题纸的方式。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自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公布合格分数线后,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代理人资格证书》。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四О号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胜 郑红莺
联系电话:0551-63600579, 62999915
特此通知。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