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知产力
作者 | IvesDuran
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披露了《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意向书明确了永安行拟发行2400万股,并计划投资5.9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消息一出,永安行很快被冠以“共享单车第一股”的名号。
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暂缓发行的公告称,因发行人永安行的经营主体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暂停原计划于5月5日举行的路演。
对此,外界猜测永安行取消路演或与其近日遭遇的专利侵权诉讼有关。4月18日,国家“千人计划”海外特聘专家顾泰来因认为永安行的“共享单车系统”侵犯其持有的发明专利,将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3日,顾泰来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要求暂缓或暂停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5月4日,永安行在其官网上发布声明回应称,近日,有媒体报道《永安行侵权案原告举报证监会发行部 要求暂停前者IPO》,该报道引用了顾泰来致中纪委的信件原文。永安行认为信件内容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并称目前正在依法依规推进发行和上市工作。
永安行在声明中还表示,顾某诉永安行侵犯专利号为201010602045.8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专利纠纷,永安行已在《招股意向书》相关章节予以了充分披露,披露内容包括永安行对于是否存在侵权的分析、涉诉业务对永安行整体营业收入的贡献和影响、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以及彻底消除不利影响的措施。
永安行确认,涉诉专利与永安行相关业务在技术方案、功能方法等方面不同,永安行不存在侵犯涉诉专利的行为。同时,鉴于涉诉专利对应的业务对永安行整体营业收入的贡献极低,2016年占比不到1%,因此,该诉讼所涉业务对永安行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永安行在声明中提到的顾泰来持有的201010602045.8号“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0月9日。
专利摘要表述了一种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它包括用户终端、多台装有车载终端的自行车、运营业务管理平台和车辆搬运系统。用户终端,是用户自有的具备通讯功能的终端设备,用于向运营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服务请求,并接收反馈结果;车载终端,用于车辆定位、防盗、接收平台信息、用户认证、计价收费;运营业务管理平台,用于接收且响应用户用车请求,指挥车辆搬运系统平衡车辆分布密度,并与各车载终端构成租赁管理系统;车辆搬运系统,接收运营业务管理平台的指令,对自行车密度进行平衡分布管理。本发明无固定取还点限制,任何地点即可就近取车、还车,具有运营成本低、推广性强、提高道路利用率和缓解交通的压力的优点。
顾泰来认为,永安行的借助手机扫描的有桩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无桩自行车租赁业务,都落入了其专利保护范围。
(涉案专利附图)
专利查询显示,顾泰来名下共有6件有效专利,其中5件专利与共享单车有关。
顾泰来本人目前为江苏一家智能医疗公司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