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人: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2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金京茂商贸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格林美姿美容养生会所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88号 2015/06/29
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赵晨、人民陪审员薛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赵晨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1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3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陆晶与安徽甲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5号 2015/05/04
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国之炎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6号 2015/06/29
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7号 2015/06/29
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与合肥普光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1号 2015/03/06
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程增道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35号 2014/09/19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朱仁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33号 2014/09/19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与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59号 2015/09/18
诉。 案件受理费628元,减半收取为314元,由原告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颖
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合肥市亿购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32号 2014/09/19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新模范商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31号 2014/10/20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34号 2014/09/19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4号 2014/11/11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东华贸易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5号 2014/08/29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季建中与人民邮电出版社、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4号 2015/10/21
准许原告季建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80元,减半收取为1690元,由原告季建中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颜畅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23号 2016/11/2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合肥装之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30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7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龙之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1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朝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598号 2016/06/29
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于大荣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3号 2014/06/24
。 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为5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高前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1号 2014/08/27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33号 2014/08/29
诉。 案件受理费1201元,减半收取为601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程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3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3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58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8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强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99号 2015/03/11
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金涛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19号 2016/06/22
诉。 案件受理费407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汇金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07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合肥微而聚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1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彭伦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2号 2014/05/13
。 案件受理费1375元,减半收取为68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6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5号 2014/11/11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夏华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9号 2014/08/27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铭扬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0号 2016/11/2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曹晓丽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28号 2016/10/31
准许原告曹晓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中港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0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庆国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31号 2014/01/08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代理审判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书 记 员 方林
叶佳修与安徽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12号 2016/09/27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合肥灿宇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644号 2016/08/23
准许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小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9号 2015/03/11
诉。 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为31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计划出版社与合肥普光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1号 2015/06/06
准许原告中国计划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计划出版社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书 记 员 王颖
阮怀承与安徽明裕金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1号 2015/08/11
准许原告阮怀承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阮怀承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叶佳修与合肥市包河区凤凰娱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01号 2016/09/27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7元,减半收取为564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英杰针织品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646号 2016/09/07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朱静
叶佳修与安徽艾麦可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395号 2016/09/29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省明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3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安振物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22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玉礼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0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景丰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20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安徽安振物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22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叶佳修与合肥市包河区凤凰娱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01号 2016/09/27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7元,减半收取为564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景丰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20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王钧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7号 2014/08/27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英杰针织品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646号 2016/09/07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朱静
叶佳修与安徽艾麦可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395号 2016/09/29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合肥灿宇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52号 2015/11/02
准许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久日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6号 2014/08/27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陆晶与安徽甲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5号 2015/08/19
准许原告陆晶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25元,减半收取为1063元,由原告陆晶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叶佳修与合肥一品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396号 2016/09/29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为538元,由原告叶佳修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久日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6号 2014/08/27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和平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21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为21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71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71号 2014/11/11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5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6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松松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3号 2015/03/18
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合肥灿宇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52号 2015/11/02
准许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汇金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07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安徽百富隆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0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鼎立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3号 2016/10/17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叶佳修与合肥庐阳区音乐之声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394号 2016/09/30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60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玉礼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1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1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玉礼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2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2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程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4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4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范军飞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3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5号 2015/03/0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市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7号 2016/03/15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彭婉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42号 2014/10/10
。 案件受理费1163元,减半收取为582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和平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21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为21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53号 2015/11/02
准许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黄传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3号 2014/09/29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叶佳修与合肥市艾麦可视听歌城一分店、合肥市艾麦可视听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19号 2016/09/29
准许原告叶佳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85元,减半收取为493元,由原告叶佳修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彭俊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647号 2016/08/23
准许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57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7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彤彤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1号 2015/03/18
诉。 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为31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景丰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20号 2016/06/06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世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4号 2014/05/13
。 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为6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7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70号 2014/11/11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程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8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85号 2015/03/05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豫业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041号 2016/08/09
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朱静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72号 2014/11/11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杨陆五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6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6号 2014/11/11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博远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08号 2016/06/21
诉。 案件受理费407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朱静
曹晓丽与合肥红心娘网络婚恋服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32号 2016/10/31
准许原告曹晓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曹晓丽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37号 2016/10/31
准许原告曹晓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昂昂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4号 2016/11/15
诉。 案件受理费475元,减半收取为2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付素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41号 2014/10/10
。 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为5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方糖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63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戴林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20号 2016/03/15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富贵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21号 2016/03/02
案件受理费2275元,减半收取为11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大河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64号 2015/11/19
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华宜酒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43号 2016/10/28
案件受理费900元,减半收取为4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朱 静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942号 2016/11/10
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为285元,由原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万紫千红歌舞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09号 2016/10/11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安徽长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5号 2015/04/28
案件受理费3350元,减半收取为1675元,由原告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陈世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长丰县朱巷镇东乡周立文烟酒种子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558号 2016/07/11
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8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陆路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68号 2015/09/11
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4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84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0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525元,减半收取为763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3)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3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825元,减半收取为913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维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4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4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84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林峰汽配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03号 2015/12/09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萝卜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手游天下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41号 2015/09/16
本案案件受理费1442元,减半收取为721元,由原告北京萝卜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马箭 人民陪审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同兴堂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98号 2016/09/29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同兴堂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18号 2016/09/29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0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525元,减半收取为763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3)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3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825元,减半收取为913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红钻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34号 2016/11/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书 记 员 朱 静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939号 2016/11/10
案件受理费2237元,减半收取为1119元,由原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朱静
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希久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115号 2016/06/22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7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5号 2015/04/0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星乐城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61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1号 2015/03/20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53号 2016/03/30
诉。 案件受理费3045元,减半收取为1523元,由原告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静
上海激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0号 2014/04/16
案件受理费2013元,减半收取为1007元,由原告上海激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赵晨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圣地雅歌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0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4)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4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安徽瑞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00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6号 2015/06/12
案件受理费3350元,减半收取为1675元,由原告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陈世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合肥赋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78号 2015/11/24
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合肥赋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高新区天柱烟酒茶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14号 2016/05/16
诉。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朱静
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合肥华祥汽配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9号 2015/08/19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三里庵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2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一品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821号 2016/09/29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981号 2016/09/01
。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崇 椿 人民陪审员 王劲松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万紫千红歌舞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21号 2016/10/11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红钻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33号 2016/11/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永祥烟酒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29号 2016/10/27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为17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杜拉拉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3号 2016/11/15
诉。 案件受理费775元,减半收取为38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941号 2016/11/10
案件受理费765元,减半收取为383元,由原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浙皖汇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2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浙皖汇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0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何宏凤食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1号 2016/11/2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三里庵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3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维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5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5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84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6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为725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卓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5号 2015/01/28
案件受理费1193元,减半收取为597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8号 2015/01/26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格骆斯集成吊顶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8号 2016/03/15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乐芝红日用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61号 2015/10/15
。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 方林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皓轩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09号 2015/08/16
诉。 案件受理费825元,减半收取为41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书香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69号 2015/08/28
。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为60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新站区百联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07号 2015/08/18
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青岛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与安徽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15号 2016/04/19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为1250元,由原告青岛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1)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1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所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52号 2014/02/19
案件受理费1592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796元,由原告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代理审判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刘兆祯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颍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安徽长来根据地休闲美食广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7号 2015/04/28
案件受理费3350元,减半收取为1675元,由原告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陈世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与张兴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9号 2015/04/13
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为300元,由原告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袁新洲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 颖
磊若软件公司与安徽九牛牧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58号 2014/11/16
起诉。 案件受理费5100元,减半收取为2550元,由原告磊若软件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良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颖
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合肥华盛昌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70号 2015/08/06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王颖
江山与孙晶、北京正源同人图书销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85号 2015/01/13
准许原告江山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江山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代理审判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颖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顶美斯特装饰材料经营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9号 2016/03/15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方糖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62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何宏凤食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1号 2016/11/2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943号 2016/11/10
案件受理费725元,减半收取为363元,由原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顺康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037号 2016/10/27
案件受理费410元,减半收取为20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勇福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08号 2015/08/13
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应霞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10号 2016/09/29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卓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2号 2015/05/06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徐宗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书 记 员 王 颍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3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安徽金品置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56号 2016/03/30
诉。 案件受理费2663元,减半收取为1332元,由原告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何宏凤食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31号 2016/11/2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83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83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方糖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62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富贵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21号 2016/03/02
案件受理费2275元,减半收取为11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方糖分公司、江西省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63号 2016/05/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磊若软件公司与合肥圣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59号 2014/06/23
起诉。 案件受理费2550元,减半收取为1275元,由原告磊若软件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良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邹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1号 2014/05/26
。 案件受理费1475元,减半收取为7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977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三里庵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1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安徽国辉置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89号 2015/07/15
诉。 案件受理费6207元,减半收取为3104元,由原告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尔曼咖啡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4号 2015/10/15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为1150元,由原告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7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7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6号 2015/04/0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圣地雅歌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38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8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维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6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6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浙皖汇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1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武留新、朱慧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7号 2015/03/11
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圣地雅歌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39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9号 2015/03/27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029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9号 2015/02/02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万紫千红歌舞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22号 2016/10/11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安徽国讯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976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麦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17号 2016/08/09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龙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06号 2016/08/09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庐华汽配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67号 2015/08/06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2)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2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316元,减半收取为658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04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45号 2014/04/04
案件受理费1525元,减半收取为763元,由原告安徽中安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49号 2015/08/25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国泰葡萄酒有限公司、葛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7号 2014/08/11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为1150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鸿亿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004号 2016/06/29
诉。 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为37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朱静
磊若软件公司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66号 2014/11/17
起诉。 案件受理费5100元,减半收取为2550元,由原告磊若软件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刘兆祯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675号 2016/04/0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人陪陪审员朱林芳 人陪陪审员张菊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汤虎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26号 2016/02/23
诉。 案件受理费399元,减半收取为199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高新区天柱烟酒茶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14号 2016/05/16
诉。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1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0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2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网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微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93号 2015/12/08
25元,由原告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网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合肥一丝茶香茶叶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中伟科计算机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31号 2016/05/25
元,减半收取为493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安徽省中伟科计算机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静
合肥一丝茶香茶叶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中伟科计算机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31号 2016/05/25
元,减半收取为493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安徽省中伟科计算机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1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1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2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网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易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94号 2015/12/10
25元,由原告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网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3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歌迷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2号 2015/09/24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颖
江西报恩堂药业有限公司与江西康博士药业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367号 2016/07/15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 箭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亳州市深科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92号 2015/07/07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亳州市深科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92号 2015/07/07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员 马箭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大河酒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76号 2015/08/27
包河区大河酒行(简称大河酒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穆世舟到庭参加诉讼。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新站区刘聚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11号 2015/08/27
站区刘聚百货店(简称刘聚百货)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穆世舟到庭参加诉讼。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穆瑞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0号 2014/09/01
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诉被告穆瑞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27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粮公司委托代理人谢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穆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德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0号 2015/03/12
(简称古井贡公司)与被告王德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陈立霞,被告王德华及其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国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8号 2014/09/01
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诉被告张国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27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粮公司委托代理人谢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长丰县杨庙镇颜礼志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84号 2015/12/02
镇颜礼志商店(简称颜礼志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曹寒、程磊,被告颜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于大荣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4号 2014/09/11
(简称古井贡公司)与被告于大荣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04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曹寒到庭参加诉讼。被告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黄纯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2号 2014/09/11
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诉被告黄纯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28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粮公司委托代理人谢兵、被告黄纯更到庭参加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徽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5号 2015/06/03
包河区徽源超市(简称徽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6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穆世舟到庭参加诉讼。被
程秋德与安徽碧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7号 2014/08/04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赵 晨 人民陪审员 刘兆祯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50号 2015/09/10
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糖果公司法定代表人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方糖歌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37号 2015/10/19
瑶海区方糖歌厅(简称瑶海方糖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瑶海方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6号 2015/10/28
心果音乐会所(简称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开心果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新天地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8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新天地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70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0号 2015/04/20
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肥西县桃花镇叶勇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3号 2014/01/08
勇网吧(简称叶勇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软星北京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被告叶勇网吧负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胜利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8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好声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2号 2015/04/20
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好声音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好声音公司委托代理
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与合肥金剑汽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02号 2015/11/25
汽贸有限公司(简称金剑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石川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智昌、周春霞到庭参
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肥西冲浪一族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决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6号 2014/01/08
吧(简称冲浪一族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软星北京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到庭参加诉讼。被
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众鼎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8号 2014/01/08
鼎网吧(简称众鼎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软星北京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到庭参加诉讼。被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新天地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9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新天地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阜阳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2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阜阳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1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新天地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49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9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新天地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新天地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47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47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新天地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2号 2015/10/28
心果音乐会所(简称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开心果
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肥西冲浪一族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2号 2014/01/08
吧(简称冲浪一族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软星上海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到庭参加诉讼。冲浪一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68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8号 2015/04/20
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胜利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6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胜利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新站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3号 2015/04/20
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快乐老家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快乐老家新站分公司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阜阳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5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0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方糖歌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35号 2015/10/19
瑶海区方糖歌厅(简称瑶海方糖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瑶海方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阜阳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0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新站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5号 2015/04/20
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快乐老家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快乐老家新站分公司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69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9号 2015/04/20
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鑫森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23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3号 2015/04/20
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森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超月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1号 2014/01/08
月网吧(简称超月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软星上海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到庭参加诉讼。超月网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胜利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5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胜利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胜利广场店、安徽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4号 2015/04/20
金皇冠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皇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金皇冠胜利广场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胜利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9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好声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4号 2015/04/20
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好声音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好声音公司委托代理
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合肥众鼎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4号 2014/01/08
鼎网吧(简称众鼎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软星上海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到庭参加诉讼。众鼎网
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肥西县桃花镇叶勇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5号 2014/01/08
勇网吧(简称叶勇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2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软星北京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胜、被告叶勇网吧负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中信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83号 2015/12/05
百货商店(简称新中信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古井贡公司委托代理人曹寒到庭参加诉讼。新中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1号 2015/10/28
心果音乐会所(简称开心果音乐会所)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开心果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劲歌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3号 2015/10/14
开发区劲歌飚歌城(简称劲歌飚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劲歌飚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劲歌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5号 2015/10/14
开发区劲歌飚歌城(简称劲歌飚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劲歌飚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方糖歌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36号 2015/10/19
瑶海区方糖歌厅(简称瑶海方糖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瑶海方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劲歌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4号 2015/10/14
开发区劲歌飚歌城(简称劲歌飚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劲歌飚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劲歌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44号 2015/10/14
开发区劲歌飚歌城(简称劲歌飚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劲歌飚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51号 2015/09/10
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糖果公司法定代表人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52号 2015/09/10
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简称糖果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糖果公司法定代表人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鑫森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22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2号 2015/04/20
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森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张浩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6号 2014/09/01
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诉被告张浩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27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粮公司委托代理人谢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方糖歌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36号 2015/10/19
瑶海区方糖歌厅(简称瑶海方糖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瑶海方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鑫森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24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4号 2015/04/20
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森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杨晓琼到庭参加诉讼。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胜利路店、安徽省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07号 2015/04/20
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阿波罗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6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到庭参加诉讼。阿波罗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好声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3号 2015/04/20
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好声音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好声音公司委托代理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新站分公司、合肥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4号 2015/04/20
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简称快乐老家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5年2月5日诉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马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鸟人公司委托代理人梁新华,快乐老家新站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