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人: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李伟与安徽省鸿云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90号 2015/11/19
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朱林芳、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省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合肥青辰软件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89号 2015/11/23
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崇椿、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崇 椿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 颖
陆晶与安徽甲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5号 2015/05/04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0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庐阳区原唱视听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49号 2015/06/29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音乐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音乐之声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3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3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音乐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音乐之声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4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4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2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2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源思堂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安徽美高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6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5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源思堂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安徽美高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6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6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音乐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音乐之声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5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大歌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11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1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源思堂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安徽美高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67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67号 2015/05/04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静、杨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国之炎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6号 2015/06/29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7号 2015/06/29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李章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颖
中国计划出版社与合肥普光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1号 2015/03/06
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马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楠、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书 记 员 王颖
陆晶与安徽甲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15号 2015/08/19
案件受理费2125元,减半收取为1063元,由原告陆晶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周丕海与安徽中港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0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泉临酒水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604号 2016/06/16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合肥市飓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8号 2015/01/28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方远与合肥知味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17号 2015/12/18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方远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周丕海与安徽百富隆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0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鼎立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3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020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20号 2015/01/29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43元,减半收取为72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阮怀承与安徽明裕金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1号 2015/08/11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阮怀承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颖
洪涛与合肥豪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6号 2015/04/14
案件受理费995元,减半收取为498元,由原告洪涛负担。 审 判 长 赵 晨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周丕海与安徽省明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3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安振物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22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吴芳与安徽骏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76号 2016/04/24
准许原告吴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吴芳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合肥微而聚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1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红燕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580号 2016/05/18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合肥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6号 2015/01/29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0元,减半收取为605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周丕海与安徽国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1号 2015/02/09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93元,减半收取为597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周丕海与合肥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2号 2015/01/28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93元,减半收取为597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蒂仙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582号 2016/06/16
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徽韵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字126号 2016/03/01
诉。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为17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红燕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580号 2016/05/18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朱静
曹晓丽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25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广珍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合肥新干线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0号 2015/01/21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周丕海与安徽网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3号 2015/02/09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周丕海与安徽网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3号 2015/02/09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周丕海与合肥装之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30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07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为63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龙之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11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曹晓丽与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29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广珍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周丕海与安徽新动向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25号 2016/10/17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为188元,由原告周丕海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景风汽配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62号 2016/06/28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为338元,由原告吉利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方林
吴芳与安徽骏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76号 2016/04/24
准许原告吴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吴芳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金鹰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12号 2016/03/21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为175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合德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96号 2015/08/17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20号 2016/03/2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吴传胜、高萍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3号 2015/04/27
案件受理费4458元,减半收取为2229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颖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92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2号 2014/11/18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宁 峻 人民陪审员 朱晓奎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君之雅食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8号 2015/06/03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王颖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91号 2014/11/18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宁 峻 人民陪审员 朱晓奎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颖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沛盈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漕冲路店、合肥市沛盈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58号 2015/06/11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培红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8号 2014/09/23
诉。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为600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曹晓丽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28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庆国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31号 2014/01/08
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代理审判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姚灿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书 记 员 方林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舒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394号 2016/06/22
诉。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殷晓飞、夏冬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657号 2016/06/23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420元,减半收取为121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叶佳修与安徽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12号 2016/09/27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涛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77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7号 2015/03/02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涛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79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9号 2015/03/02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19号 2014/11/04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盛新坡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6号 2014/07/28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士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8号 2014/06/24
。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音像有限公司与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4号 2014/08/06
准许原告上海音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上海音像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秦红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99号 2014/03/20
。 案件受理费1225元,减半收取为61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合肥中山医院与合肥同济泌尿专科医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05号 2015/11/23
准许原告合肥中山医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30元,减半收取为1665元,由原告合肥中山医院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合肥中山医院与合肥同济泌尿专科医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05号 2015/11/23
准许原告合肥中山医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30元,减半收取为1665元,由原告合肥中山医院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叶佳修与安徽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12号 2016/09/27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金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92号 2014/02/20
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为1550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友兵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96号 2014/03/19
。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小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8号 2015/04/16
。 案件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为56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泾县徽京墨业有限公司与姚建化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2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5号 2015/03/02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安徽泾县徽京墨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晓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7号 2014/05/14
。 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为538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学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字1395号 2016/05/17
诉。 案件受理费407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朱静
周丕海与安徽世纪家美建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15号 2015/05/15
准许原告周丕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元,减半收取为472元,由原告周丕海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张恒与安徽永达宝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9号 2014/03/20
准许原告张恒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00元,减半收取为450元,由原告张恒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计划出版社与合肥普光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1号 2015/06/06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计划出版社负担。 审 判 长 马箭 审 判 员 李楠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书 记 员 王颖
叶佳修与合肥市包河区凤凰娱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01号 2016/09/27
案件受理费1127元,减半收取为564元,由原告叶佳修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同芹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656号 2016/06/23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为2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洪俊青、何帮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68号 2015/11/16
。 案件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为56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甘永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40号 2014/07/31
。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为600元,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春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93号 2014/02/20
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为2050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王颖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张连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55号 2014/09/02
诉。 案件受理费1201元,减半收取为601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张贵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82号 2015/07/01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房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83号 2015/07/01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 王颖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11号 2016/03/28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7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罗福盟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2号 2014/05/14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向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2号 2015/03/11
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为1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10号 2014/11/04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17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17号 2014/11/04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经济科学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18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18号 2014/11/04
准许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张闫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3号 2014/05/28
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为925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方林
吴芳与合肥尚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77号 2016/04/24
准许原告吴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吴芳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洪俊青、何帮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568号 2015/11/16
。 案件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为563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字1738号 2016/06/23
起诉。 案件受理650元,减半收取为3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14号 2016/03/28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7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吴芳与合肥尚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77号 2016/04/24
准许原告吴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吴芳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王岩与合肥市动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50号 2014/09/05
准许原告王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00元,减半收取为1050元,由原告王岩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曹晓丽与合肥红心娘网络婚恋服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32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曹晓丽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137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曹晓丽承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朱 静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12号 2016/03/28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09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9号 2014/11/04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季建中与人民邮电出版社、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34号 2015/10/21
案件受理费3380元,减半收取为1690元,由原告季建中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张俊才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颖
王磊与安徽香丫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65号 2015/07/23
准许原告王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4元,减半收取为292元,由原告王磊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泾县徽京墨业有限公司与黄亮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24号 2015/03/02
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安徽泾县徽京墨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江涛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78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78号 2015/03/02
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王颖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613号 2016/03/28
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为163元,由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冀昌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28号 2016/11/23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新港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397号 2016/06/22
诉。 案件受理费408元,减半收取为204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培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字1385号 2016/07/04
起诉。 案件受理250元,减半收取为1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389号 2016/07/05
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为1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朱静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家乐和食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26号 2014/09/23
诉。 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为725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跃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41号 2014/09/23
。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为600元,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周小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4-308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8号 2014/11/04
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肥东县红城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74号 2014/08/05
。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为600元,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与肥东县红城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67号 2014/08/05
诉。 案件受理费1201元,减半收取为601元,由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仇治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11号 2014/06/26
。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汪添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1号 2015/03/10
诉。 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为37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恕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03号 2015/03/10
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王颖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舒州建材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418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活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1号 2016/07/15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肥西县艾麦可视听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08号 2016/08/16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与合肥瑶海区耀程服饰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58号 2015/10/09
诉。 案件受理费628元,减半收取为314元,由原告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杨丽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书 记 员 王颖
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与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64号 2015/08/04
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6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皖宝集团床垫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13号 2016/04/07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为75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朱静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景风汽配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470号 2016/06/28
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为338元,由原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方林
孙飞与合肥庐阳区乖乖兔儿童摄影淮河路店、安徽乖乖兔儿童摄影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32号 2016/07/04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孙飞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5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3号 2015/03/12
案件受理费1675元,减半收取为838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4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6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唛迪声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51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合肥东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合肥讯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17号 2016/04/07
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为105元,由原告合肥东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张菊 人民陪审员 薛彦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书 记 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曾银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384号 2016/09/29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吉星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06号 2015/08/13
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活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2号 2016/07/15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来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454号 2016/11/17
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4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唛迪声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52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易诚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57号 2016/09/12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肥西县艾麦可视听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530号 2016/08/16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董国勇烟酒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00号 2015/05/11
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颖
中国计划出版社与合肥普光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12号 2016/02/22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中国计划出版社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杨 丽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寒悦烟酒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1737号 2016/09/30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林芳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铭世恒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513号 2016/11/23
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麦龙娱乐服务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40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唛迪声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52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风云际会商务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5号 2016/05/12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麦龙娱乐服务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40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巢湖市魏卫烟酒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456号 2016/09/01
。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朱静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414号 2016/04/07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为175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曾银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353号 2015/12/28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海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704号 2016/10/24
案件受理费143元,减半收取为72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麦龙娱乐服务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39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麦龙娱乐服务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39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合肥阿里巧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2985号 2016/10/26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李章伦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活力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23号 2016/07/15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丹凤朝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4-1号 2015/05/15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为1000元,由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颖
磊若软件公司与安徽九牛牧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58号 2014/11/16
案件受理费5100元,减半收取为2550元,由原告磊若软件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朱良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麦龙娱乐服务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39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唛迪声飚歌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751号 2016/05/10
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孙 静 人民陪审员 李文兵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 静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道生五金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73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欣宇装饰材料经营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74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城隍庙安达五金水暖器材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76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鑫艺五金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82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明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700号 2016/10/31
案件受理费143元,减半收取为72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朱静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芳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701号 2016/10/24
案件受理费143元,减半收取为72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朱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德飞酒水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83号 2015/10/08
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为118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王颖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区贵云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480号 2015/08/07
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 王颖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云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云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家家福二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49号 2014/08/05
。 案件受理费1451元,减半收取为726元,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王颖
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路分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191号 2014/08/06
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王颖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安徽瑞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006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006号 2015/06/12
为1675元,由原告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马 箭 审 判 员 李 楠 人民陪审员 陈世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 颖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62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0262号 2015/06/12
。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为275元,由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楠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颖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瑶海区忠至鑫五金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377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
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顺永五金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皖0191民初3426号 2016/11/01
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原告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楠 人民陪审员 崇椿 人民陪审员 孙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