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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这个曾经旨在“保护专利”的法律手段,却被人利用发展成一种商业模式:在科技行业中,有一群人,他们就以专利诉讼盈利,他们是低调的“隐形人”。
这类公司被称为 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简单来讲它们从外部收购专利,收集过来之后不是用来实体的生产制造,而是对他人提起侵权诉讼,最后,这些被盯上的科技公司,有一部分会选择和解,从而支付专利的授权费用。
NPE 还有一个充满贬义的称呼:Patent Troll,中译为专利蟑螂、专利恶魔或者专利渔夫等。
也有另一群人,专门用保险保护公司规避 NPE 带来的损失,同样的,这也是一种商业模式。
对小型的初创公司来说,被 NPE 找上门来是一样沉重的事,它意味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处理诉讼,甚至可能让公司胎死腹中。没有经验的初创公司,会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遇到专利纠纷。
RPX 成立于 2008 年,从创办之初,就宣称要对抗 NPE。换句话说,RPX 的作用就是用来帮助其客户预防可能来自于 NPE 的专利诉讼。
RPX 也做和 NPE 一样的事情:购买专利。但是,RPX 的客户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就能获得使用这些专利。RPX 的客户多为科技大佬,比如苹果和 Google。
RPX 也计划为初创公司设立保险,7500-10000 美元/年的保险费用,可以最高赔付 100 万的专利诉讼费用。
“一家初创公司如果遇上专利纠纷,那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意外。” RPX CEO John Amster 说。他预言,在未来,初创公司能够用低廉的价格使用专利版权,就像是现在的电台为音乐版权支付费用的模式一样。
无论对大公司还是初创团队来说,用这样的服务规避风险是十分有效的。2010 年以来,专利纠纷进入了一个“大跃进”时代,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之争还算是企业间的正常竞争,来自 NPE 的纠纷就明显有“敲竹杠”的意思。在韩国,世界最大的 NPE——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曾通过 3G 专利诉讼案从韩国企业身上赚取了 1 万亿韩元以上,约等于人民币 58 亿元。
而对 RPX 来说,这种模式既能赚钱,又能在行业中获得好评和信任。“如果我们能让有意义的模式渗透到行业中,那么对我们而言这也是一个有潜力的商业模式。”John Amster 说。“如果 RPX 成功了,NPE 就会离开科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