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10日全国具有专利一审案件管辖权法院汇编

  作者:乔万里律师

  北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广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中院;

  四川:成都中院;绵阳中院;

  湖北:武汉中院;

  云南:昆明中院;

  山西:太原中院;

  青海:西宁中院;

  海南:海口中院;

  甘肃:兰州中院;

  西藏:拉萨中院;

  宁夏:银川中院;

  吉林:长春中院;

  陕西:西安中院;

  河北:石家庄中院;

  江苏:南京中院、苏州中院;

  河南:郑州中院、洛阳中院;

  安徽:合肥中院、芜湖中院;

  广西:南宁中院、柳州中院;

  贵州:贵阳中院、遵义中院;

  福建:福州中院、厦门中院、泉州中院;

  湖南:长沙中院、株洲中院、湘潭中院;

  江西:南昌中院、景德镇中院、宜春中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中院、包头中院;

  辽宁:沈阳中院、大连中院、葫芦岛中院;

  黑龙江:哈尔滨中院、齐齐哈尔中院;

  天津:天津一中院、天津二中院;

  重庆:重庆一中院、重庆五中院、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新疆:乌鲁木齐中院、建设兵团分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兵团分院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济南中院、青岛中院、烟台中院、潍坊中院、淄博中院、东营中院;

  浙江:杭州中院、嘉兴中院、金华中院、温州中院、宁波中院、台州中院、湖州中院、绍兴中院、丽水中院、衢州中院、义乌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