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满血复活?广东省高院本月15日再审开庭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非诚勿扰》节目名有望“满血复活”再次出现在荧屏上了。羊城派记者今天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前备受关注的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做出了民事裁定,裁定该案由广东省高院提审,同时,“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此前经深圳市中院终审判决,《非诚勿扰》节目名称被判构成侵权,并立即停用。

  原审被告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爱网”)随后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院组成了以该院副院长徐春建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

  广东省高院审查后认为,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珍爱网的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本案由广东省高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据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因而可以判定,广东省高院裁定再审的依据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非诚勿扰》是江苏卫视的一档电视栏目,于2010年元月开播。但早在2009年2月,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2010年9月获得了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

  金阿欢认为,《非诚勿扰》节目就是婚恋交友节目,故认为江苏卫视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起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其合作伙伴“珍爱网”,要求停止侵权。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虽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电视节目,相关公众一般认为两者不存在特定联系,不易造成公众混淆,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金阿欢的诉请。

  金阿欢上诉后,深圳中院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提供的是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的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造成反向混淆,且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业使用,构成侵权,二审改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珍爱网亦应立即停止侵权等。

  据羊城派记者了解,再审将于本月15日开庭。

  来源|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