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喜剧人》制作公司与东方卫视争夺节目著作权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今日,喜剧类综艺节目《欢乐喜剧人》在官微发布声明,称《欢乐喜剧人》第三季将不会在东方卫视频道播出,东方卫视即日起不得再以《欢乐喜剧人》的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宣传、招商、筹备及制作工作,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内容如下:

  欢乐传媒关于《欢乐喜剧人》第三季不会在东方卫视频道播出的声明:

  1、电视节目《欢乐喜剧人》系由欢乐传媒独立研发和制作,独家拥有该节目模式并拥有全球范围著作权

  2、电视节目《欢乐喜剧人》第三季欢乐传媒正式宣布不会在东方卫视频道播出,欢乐传媒将怀着开放的态度欢迎有意向播出该第三季节目的所有平台洽谈合作事宜。

  3、东方卫视即日起不得再以《欢乐喜剧人》的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宣传、招商、筹备及制作工作,否则欢乐传媒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对《欢乐喜剧人》节目享有的权利,要求东方卫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欢乐喜剧人》的制作公司欢乐传媒在声明中称,其与东方卫视于2015年1月4日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的“著作权”条款中约定,欢乐传媒拥有《欢乐喜剧人》节目于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及其他权益,合作协议同时约定,第二季和第三季节目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根据以上表述,该协议中的“著作权”条款针对的应当是《欢乐喜剧人》第一季节目。关于第二季、第三季节目的著作权归属有无约定,欢乐传媒在声明中并未披露。

  欢乐传媒称,《欢乐喜剧人》第二季于东方卫视播出完成至今近六个月,此间欢乐传媒多次试图与东方卫视洽谈第三季合作事宜,但一直未得到东方卫视的积极回应。而在期间不断传出东方卫视将独立运作《欢乐喜剧人》第三季的负面消息。鉴于第三季播出时间临近,欢乐传媒曾特别致函东方卫视若有意合作需要10月9日前正式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否则将终止合作。但东方卫视并未理睬,反而在2017奶奶广告招商会邀请函中继续将《欢乐喜剧人》称为东方卫视节目招商的“四大金刚”。

  欢乐传媒已向东方卫视发出《律师函》,要求东方卫视立即停止宣传、招商、筹备及制作《欢乐喜剧人》第三季节目,否则,将追究东方卫视的违约及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