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律师为您解读专利转让问题

  专利转让与许可有何区别,专利转让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

  一、专利转让与许可有何区别

  知识产权是我国最近几年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专利进行申请之后是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的,但是很多人不清楚专利的许可和转让的不同之处。那么,专利转让和许可有何不同呢?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专利许可的作用之一是通过专利许可,企业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另一作用是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二、专利转让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对方)签字)

  3、在提交1、2两项后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200元钱,作为著录项目变更费,要写明申请号。

  以上就是有关专利转让与许可有何区别,专利转让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专利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

  一、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专利权转让之前,应当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转让合同中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的名称、性质、内容以及权属状况,并应该特别注意专利权的保护年限。

  2、专利权技术的实施。专利能否自行实施,是否需要专利权人传授技术知识,是否需要专利权人培训,指导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3、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在转让前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4、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方。

  5、明确约定对于专利转让后,转让方是否仍然可以继续实施专利项下的技术。

  6、明确约定后续改进专利技术,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归属。

  7、专利转让方要保证受让方获得技术知识。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这里可以约定技术指导的方式和时间,效果等等。只要是受让方认为必要的,都可以在这里约定。

  8、合同约定专利转让方对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保证,保证专利技术的真实可靠性,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保证一定的合格率,并为用户所接受。

  9、如果专利无效了,如何进行处理。转让方收取的转让费能不能退,如果能退的话,能退多少。

  10、如果专利侵犯了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又应当如何处理。转让方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二、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

  1、在订立合同时专利权已经无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专利转让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专利权已无效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则专利权人应退还专利权转让费。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还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2、转让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该合同没有追溯力。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决定,不具有对“以前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追溯力。

  以上就是有关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专利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专利转让合同必备条款,专利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专利转让合同必备条款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二、专利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做,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做

  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 业术语,正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 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职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 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 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什么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哪些行为违反专利权转让合同,违反专利转让合同的责任?

  一、哪些行为违反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应依照合同约定完全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接受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发生违反合同约定。

  (一)专利权转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技术或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全部转让技术。

  2、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允许第三人实施转让的专利,并收取费用。

  3、延迟履行合同,延期办理转让手续。

  4、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移交手续。

  5、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合同签订时,该项专利权已被专利局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

  (二)专利权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2、实施专利违反《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未经转让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

  3、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价款的方式。

  4、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

  二、违反专利转让合同的责任

  (一)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权转让合同让与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移交手续,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

  5、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该项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让与人应当返还价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专利权转让注意哪些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及专利的有效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除应具备《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具备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3、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4、转让价款和支付价款的地点、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

  6、争议解决的办法。

  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还可以把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文档列入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专利权转让注意哪些问题

  (一)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二)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专利权所涉及到的某些技术有可能对国家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如果将这样的技术转让给外国人可能会对我国的国家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手续。我国专利法中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三)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专利权转让注意哪些问题”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专利权转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 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及专利的有效期限”。《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具备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3、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清单;

  4、转让价款和支付价款的地点、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

  6、争议解决的办法。

  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还可以把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文档列进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合同违约怎么办

  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提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没有达到使该领域一般专业技术职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的程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让人的违约责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支付价款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对受让人来说是有一定的风险的,由于其受让的不是专利权,而是专利申请权,而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约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的损失承担,如双方未约定的,除非让与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让与人不对申请专利的后果负责。

  让与人对专利申请被驳回不承担责任,受让人无权要求让与人返还价款。

  专利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专利转让人违约怎么办?

  一、专利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二、专利转让人违约怎么办

  1、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违反技术转让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即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不同,必须是现已存在的技术成果。尚未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专利或非专利成果权属无关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不能成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技术转让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策343条之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二、违反技术转让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的大致相同,概括来说,就是让与人应当按约定向受让人转让技术成果,受让人应当按约定向让与人支付价款或使用费。相应地当事人违反合同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有共性。

  (一)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二)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专利权或申请权转让有何规定,怎样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一、专利权或申请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转让方、受让方均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二) 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三) 转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受让方是中国内地个人或者单位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二、怎样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是转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一形式,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批准。如果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什么,专利转让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的程序

  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二、专利转让合同注意的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必要性,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的必要性怎样呢?同时,申请人还应了解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就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必要性

  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但是,专利权毕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财产权,对其转让也就不能完全适用有形财产转让的规定和做法。

  首先,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转让无效。

  其次,该条还要求转让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

  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然而然地享有了专利权,而到专利局登记只不过是一种备案,可有可无,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也会给当事人 (尤其是受让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二、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事项,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登记吗?

  一、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登记吗

  转让专利权的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专利转让合同登记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 、专利权转让合同原件一份;

  2 、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一份(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

  3 、如涉及代理机构变更:

  (1)转让前有代理机构,转让后不再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交一份专利权人出具的解聘声明;

  (2)代理机构不变的,只需代理机构在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中签章;

  (3)如转让时另行委托代理机构的,则需要提交受让方与新的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原件,一并提交转让方对原代理机构的解聘声明,并加收 50 元代理机构变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