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陶鑫良
来源 | 知识产权纵横
教师节翌日早晨上班途中,突然接到告知郑成思老师逝世的手机和短信。惊悉噩耗,始则不愿置信,虽然近年来知悉郑老师病魔缠身,但潜意识中却总祈望郑老师益寿延年,继续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长风浩荡,帅旗漫卷。孰料噩耗竟此传来,就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举足轻重和进退攸关之际,郑成思老师却英年早逝,从此阴阳两隔,国家痛失栋梁之材,我辈痛失良师益友,禁不住哀思泉喷,怀念潮涌。强忍着悲痛给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同仁群发短信报告这不幸的信息:“惊闻郑成思老师仙逝,震颤吾体,痛悼我心。先生之风,日月繁星。呕心沥血,盖世学问。高风亮节,无上人品。功盖华夏,泽被学林。撒手西去,群皆悲辛。托体山峰,勒名昆仑。”同时近二十年来郑老师相与的音容笑貌,也从时间深处浮出,有几件琐事更是记忆犹新。见微而知著,这些小事情却辉映出一代宗师郑成思教授的清风亮节和高尚人品。
虽然转行知识产权后我首先读的就是郑成思老师的《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和《知识产权通论》等著作,但有幸拜识郑老师,还是在上一世纪九十年代初北京的一次知识产权会议上。当时会议安排郑成思老师与我同住国贸饭店的一个房间,郑老师每天清晨天未亮就起身锻炼,为了不惊醒我,他总是摸黑起床,不开灯穿衣服,蹑手蹑脚地在卫生间洗漱。我发现后告诉他我睡得很沉,起床尽管开灯。郑老师闻言对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第二天临晨却依然摸着黑起身。生活细节见性情,郑老师关心他人甚于自己的印象由此烙印在我心中。
1997年秋随罗玉中教授等参与中南海“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第六次法制讲座的准备工作,那天在司法部第二次试讲时,郑老师在座指导。在试讲中我提及了“临时复制”问题,郑老师即席就赐以指导意见;吃午饭时又为我系统讲述了他对“临时复制”及其前景的观点;这天晚上,他再打电话给我,说他回家仔细查阅了有关国际谈判资料后对“临时复制”的进一步看法。对他人涉及的一个专业问题,郑老师就如此一丝不苟,严谨认真,诲人不倦,助人不竣,当时令我感动不已,郑老师的学者风范和大家胸襟,自此铭刻中心。
就在这一年底,我代理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其中涉及一些疑难问题,几次打电话向郑老师请教,郑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为我讲解和讨论,使我豁然开朗。期间我的当事人希望郑老师出具一份“法律咨询意见”,但是郑老师断然拒绝了我转达的这一请求。他当时在电话中说,只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建言献策,基本上不参与在审案件的当事人具体事务,更合符他的身份与追求。郑老师多年来重义轻利和安贫乐道的风格,一直为人们称颂,也为我所深深钦佩。
1998年7月中央电视台第一次直播我国法院庭审实况,直播的是北京一中院审理的“十大电影制片厂诉电影著作权被侵权案”。郑老师与我被中央电视台邀请为点评嘉宾,在“新闻联播”的摄制厅内会同著名主持人罗京老师对现场庭审实况进行点评。庭审直播前准备的一星期中,我得以与郑老师日日相处,闻道于朝夕,郑老师当时多多高瞻远瞩的真知灼见,忧国忧民的深思熟虑,犹今回响于耳畔。郑老师谴责盗版侵权行为,斥之既授人以柄,又自毁长城;郑老师谈互联网络、知识产权乃至于信息产权;郑老师说知识产权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和牛鼻子,应当尽快舞龙头而扬龙体,牵牛鼻而动全身;郑老师讲我国的知识产权研究一定要贴近现实情况和解决实践问题。郑老师的这一系列指点,影响和指引着这七、八年来我的工作与学习。
令人难以忘怀的还有几年前在广州凯旋华美达酒店与郑老师的一席谈,记得那次是国防专利系统邀请我随郑老师进行知识产权讲座,同住的是两室一厅的套房,因此又有机会聆听郑老师的教诲。当时人在广东,很自然谈起禅宗六祖慧能的故事,谈起从神秀的“身是菩提树,心是明镜台,时时常拂拭,不使染尘埃”,到慧能的“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郑老师并由此谈起了学问之道,他说治学也如参禅,参禅初始的境界是“看树只是树”,渐悟禅理时的境界是“看树不见树”,参透禅机后的境界就变成了“看树见树又不见树”;治学之道,重在透过现象看本质;治学之本,贵在无私即无畏。郑老师这一席谈,对我这几年求学问、做事情大有启迪与帮助。
几滴水就能反射太阳的无比光辉,几件琐事也能辉映郑老师的崇高人品。赴京为郑成思老师送行回来,愈来愈深切地感受到,谁能这样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谁能如此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无私奉献,不图回报?郑成思老师不但是学术泰斗,也是人品楷模。郑成思老师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学富五车,著作等身的学术遗产;还有至诚至善,为国为民的精神财富。
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先生之范,日辉月映。(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