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羊城晚报
检察官到纳税大户取证遭拒
全国最大一宗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罪案,3700万元罚金创下商业秘密犯罪案罚金数额全国之最。这两天,该案接连入选201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中国法院10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昨日,承办该案的珠海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向本报介绍了案件的侦办过程。
侦查:连大门都不让进
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成立,是一家集研发、制造和销售激光打印机及其他打印耗材为一体的创新型上市企业,拥有330多项自有专利技术,曾获得包括“2011福布斯中国潜力企业”等称号。
2011年后,赛纳公司发现销售市场难以推动,公司于是开始找原因。珠海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主任曾宇欢介绍,这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类案件的案发原因——被侵害单位原来谈好的客户突然不买产品了,通过自己的渠道了解后发现,原来是从自家跳槽出去的人组建公司抢走了客户,于是报案。
原来,2011年3月,余志宏、罗石和、李影红、肖文娟等人在未与赛纳公司办理正常离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就自动离职,其中余志宏还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这几人均与公司签有保守秘密和限制竞业的协议。
侦查发现,余志宏等人离职后即到江西亿铂公司工作。珠海警方于是远赴江西当地取证。一位检察官透露,江西亿铂公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珠海警方到当地后,企业连门都不让进,技术层面的取证无法进行。
公诉:从“经营信息”入手
一位检察官介绍,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技术信息秘密侦查这条路走不通了,侦查人员转攻经营信息秘密,从价格销售体系等入手,最终成功提起了公诉。
侦查发现,余志宏、罗石和、李影红、肖文娟等人自动离职后,即到江西亿铂公司及该公司的关联公司中山沃德公司工作,并将其各自因工作关系掌握的赛纳公司的客户类经营性信息资料私自带走。
随后,余志宏指使罗石和、肖文娟等人将各自掌握的赛纳公司客户类经营性信息用于江西亿铂公司产品的销售。余志宏、罗石和对赛纳公司的客户经营性信息进行分析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江西亿铂公司、中山沃德公司的销售策略和江西亿铂公司的美国价格体系、欧洲价格体系,产品价格明显低于赛纳公司的产品价格。
他们依据这一价格体系向赛纳公司的客户进行推销,以产品价格低廉、付款方式宽松等优惠条件,恶意争夺赛纳公司的客户,共造成赛纳公司损失人民币约2320万元。
思考:设犯罪档案查询
通过对近年办理案件的分析,珠海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主任曾宇欢发现,检察室受理的案件的结构正发生变化,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增多,过往涉及知识产权的售假案件则在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
对此,该检察室一名检察官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成本低,最高刑期为7年,但危害极大,很可能导致企业濒临破产、员工下岗后果的发生;作为侵权人,在刑罚不太重情况下完全可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为追逐高额利润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因此,为提高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成本,可否结合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考虑建立类似行贿档案查询的“黑名单制度”,提高其市场准入的门槛,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