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专利价值茶座
作者 | 王晋刚律师
由于政府反对专利垄断的立场,很多美国公司不再将专利作为重要的竞争工具,而是看成浪费惊人的生产成本。在这一段时间,专利权不再作为进攻性商业工具投入使用。
由于政府反对专利垄断的立场,很多美国公司不再将专利作为重要的竞争工具,而是看成浪费惊人的生产成本。在这一段时间,专利权不再作为进攻性商业工具投入使用。相反,专利权在很大程度上仅被看作防御性的法律保护盾牌,其角色恰好相当于美苏冷战时期的核武库:也就是说,这些专利权只具有防御性的功能,并且永远都不会被派上用场。
施乐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创新公司之一。公司源于纽约市一个专利事务律师和业余发明家切斯特·卡尔逊的创时代的发明。卡尔逊1938年在纽约的简易实验室中,首次成功地制作出了第一个静电复印图像。他用了几年的时间,试图出售这个发明专利,但未能成功。但当时大公司管理人员认为碳素复写纸已经普及, 复印机不会有什么市场。卡尔逊联系了20多家公司,包括IBM和通用电气公司,但这些企业都对他的发明毫无兴趣。1944年,卡尔逊得到了俄亥俄州的巴特尔研究院的资助,改进了这项被他叫做”电子图像复制技术” 的发明。
1947年,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一家生产相纸的哈罗依德公司获得了开发并销售卡尔逊发明的复印机的专利许可。卡尔逊和哈罗依德公司都认为”电子图像复制技术”这个词过于晦涩难懂。于是他们将其改为”静电复印术(xerography) “。哈罗依德公司又创造出了另一个单词”Xerox”(施乐)作为新的复印机的商标,此后公司也改名为施乐(1961年)。1948年,新的复印机产品推向了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施乐公司继续创新,又生产出了使用普通纸的自动办公复印机。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施乐积累了大量的基础专利,用专利控制了复印机市场。
在一个极度抵制专利的时代,施乐也难得例外,1975年,施乐公司在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命令之下被迫签署了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要求施乐必须向一切需要静电印刷术专利的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证。结果,一大批价格更低的名叫津波(Tsunami)的日本复印机潮水般地涌入了美国市场。因此,施乐在复印机市场的领先地位很快成了历史。自签署了协定书后,施乐申请任何专利权时都疑虑重重,举棋不定。
施乐在1970年创建了帕洛阿图研究中心(即PARC),是那个时代的重要的企业研究中心。施乐的管理层为研究中心营造了最宽松的研究环境,负责人鲍勃·泰勒(Bob Taylor)利用扁平的组织结构创造出了充满活力的研究氛围,这吸引了当时美国最优秀科学家。泰勒说:”我们只招收那些眼睛里有火焰在跳动的人”,据说当时美国最优秀的100位电脑科学家里,有76位在中心。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与施乐公司古板的企业文化格格不入。他们蓄长发、不洗澡、不穿鞋子上班,而且每周都会在所谓的“豆袋房”里举行会议,所有的参会者都会用塞满豆子的口袋当坐垫。借助于打破常规的举止与怪诞的造型,中心的科学家们甚至登上了《滚石》(Rolling Stone)杂志的封面。
施乐创建PARC的理由很简单,“施乐和IBM是信息行业里仅有的两个大公司。IBM占据可操纵性数据处理的市场,我们的特长则在于把信息付诸纸上。”当时施乐公司的CEO打算为公司的未来创建“信息建筑师”,他雄心勃勃地说,“在70年代的某个时候,我们将有能力对大顾客说:‘施乐能为您提供所有处理信息的工具。’其中就包括数据处理器。”因此,PARC把研究重点放在了计算机技术的研究上。从此,一个备受世界尊敬的实验室和一大批伟大的发明都和施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直到现在许多人还认为,施乐的PARC就是电脑研究者的天堂,它吸引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物理学家、工程师、计算机开发人员、认知生理学家、音响工程师、机械师等等,大多数研究人员都是临时性的,创新是他们的唯一目的。简直就是一个“乌托邦一般的技术王国”。
现在人们日常应用的很多技术都出自PARC,其成果的实际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施乐高层原先的设想。世界首台个人计算机Alto、个人分布计算、具有下拉菜单和窗口堆叠功能的图形用户界面、第一个商用鼠标、位映射显示、以太网、C/S架构、面向对象的流程、语音压缩技术、所见即所得技术、专家系统、激光打印技术以及许多互联网上的基本通信协议、信息可视化技术、页面描述语言等等,这是一份令所有人肃然起敬的成绩单。
帕洛阿图研究中心源源不断地创造了大量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革新技术,但施乐公司在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命令之下签署的那份协议书耽误了施乐的前程。
例如,早在1979年,施乐公司就已经发明了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但因为成本等各方面的考虑,最后决定不申请专利。很快,该项技术构成了苹果麦金塔和微软Windows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基础。当时从事这项发明的一名研究人员回忆说:“在PARC工作的所有同事都非常推崇图形用户界面,但是管理层却对之置若罔闻——他们是复印机时代的人物,看不出当时小小的PC市场有多大的发展机会。”
一位施乐公司专利律师说,施乐公司本来已经初定要为其图形用户界面的一些技术申请专利权,其中包括下拉式菜单、弹出式对话框以及大小可以改变的窗口所有这些技术。一次非常关键的发明展示会否决了这个决定。很明显,1975年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协定是抑制该公司申请专利权的一大因素,施乐公司自身也低估了图形用户界面的重大意义。
当然,假使施乐公司当时决定正确,申请了图形用户界面专利权,那么即便保守一点估计,即仅抽取销售额1%的特许使用费,施乐公司在1984年至1998年(此时专利权申请期限已满)期间,从麦金塔和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中获取的专利许可费收入也可达5亿美元。(节选自《专利疯 创新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