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知识产权局,广德、宿松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充分认识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为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主要以其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一定数额的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盘活“专利资产”、提升专利运营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有效工作抓手,也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应尽职责。
二、建立健全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机制
(四)开展需求调查。面向拥有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重点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需求调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库,统计分析企业的创新实力、社会信誉等融资信息,跟踪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备案、还款等进展动态信息,夯实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基础。
(五)完善政策制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出台或修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政策,设立专利权质押贷款专项资金,给予企业担保费、评估费、贷款利息等一定比例的补助,对专利权质押贷款绩效显著的担保机构、评估公司等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降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成本,提高各方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六)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协调担保机构、银行等部门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理顺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各个环节,从项目库中推荐创新实力强、借贷还款信誉好的企业,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积极探索专利权单纯质押、专利权联保(与专利产品、法人信誉联保)质押、专利权直接续贷等专利权质押贷款新模式。鼓励银行针对专利权质押贷款开发金融新产品。
(七)组织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向我省企业积极宣传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实务培训,使企业清楚扶持政策,了解融资渠道、办理流程,增强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信心。
(八)严格督查考核。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将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绩效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到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评价体系中,对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县,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和按月工作通报制度,增强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实效。
三、着力构建专利权质押贷款服务体系
(九)开通在线服务。省局在“安徽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开通专利权质押贷款一站式服务,通过该平台可快速查询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政策、规程等信息。各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局”)应落实专门科室、专职人员负责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在网站上设置“专利权质押贷款快速通道”等醒目标识,直接链接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政策文件和图解说明,便捷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确保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高效。
(十)强化质押登记。专利权质押登记是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方便广大企业,省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开设专利权质押登记窗口,开通了“专利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企业可直接在合肥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
(十一)优化价值评估。省局在“服务平台”中开发了专利价值分析功能,企业可登录该平台对拟质押的专利进行价值分析,初步了解其市场价值。各地要优化服务,积极引进、推介优质专利评估机构,为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十二)拓展专利处置。探索构建专利权质押流转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及我省国家、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作用,以入库项目为重点,加强专利项目的收集、分类、展示和推介,委托专业运营机构开展专利处置市场化运作,逐步突破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制约瓶颈。
(十三)开展经验交流。省局积极推广各地先进经验,组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各地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在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保障体系。
附:各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汇总
2016年8月25日
附件:各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汇总
一、 蚌埠市
●出台《蚌埠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市财政设立年度额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鼓励银行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实行风险补偿,市科技局和担保机构各承担50%代偿担保债务。
●给予企业10%的贴息支持。
●给予企业担保贷款额1%的担保贴费。
●给予企业最高3万元评估费补贴。
二、 合肥市
●出台《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
●对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50万元奖励。
三、 芜湖市
●出台《芜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加快建立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意见》。
●专利权质押贷款纳入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给予企业50%的担保费补助。
●给予企业50%的评估费补助。
●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给予50%的利息补助。
●鼓励续贷,续贷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续贷过桥资金。
●鼓励保险机构对贷款企业开展保证保险,鼓励企业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中银行承担20%风险的50%部分办理贷款保证保险。
●实行风险分担机制,省担保集团承担30%,合作银行承担20%,县(区)财政承担10%,县(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25%,民强担保(集团)承担15%。
四、 马鞍山市
●出台《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由市科技局专户管理、单独核算。
●给予企业基准利率10%的贷款贴息。
●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额1%担保贴费。
●给予企业最高3万元的评估费补贴。
●实行风险补偿,市科技局承担60%代偿担保债务,担保公司和银行各承担20%代偿担保债务。
●鼓励银行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五、阜阳市
●出台《阜阳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阜阳市本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配套500万元。
●给予企业100%的评估费补贴。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补偿金融、担保机构净损失的50%。
●鼓励银行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六、 安庆市
●出台《安庆市2016年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
●给予企业50%的担保费补贴(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
●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按年基准利率,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开展无形资产质押等金融业务创新的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市财政按当年新增该项业务贷款的0.2%给予奖励(其中20%奖励给领导班子)。
七、 池州市
●出台《池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
●补贴贷款利息的10%(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30万元)。
●补贴担保费的50%(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10万元)。
●补贴评估费(每户企业每次1.5万元)。
八、 六安市
●出台《六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补贴暂行规定》。
●给予企业80%的评估费补贴。
●给予企业10%的贷款利息补贴。
●给予企业10%的担保费补贴。
九、 滁州市
●出台《滁州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暂行办法》、《滁州市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
●设立市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
●给予企业评估费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1万元。
十、 黄山市
●出台《关于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在科技计划立项和科技经费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监分局组成联席会议共同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
十一、 亳州市
●出台《亳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鼓励续贷。
●市局对银行征询企业信息予以协助。
十二、淮北市
●出台《淮北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暂行办法》。
●市局对银行征询企业信息予以协助。
●积极培育专利权交易市场。
●为借贷双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三、铜陵市
●出台《铜陵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担保贷款额的1.5%。
●鼓励贷款人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十四、全椒县
●出台《全椒县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办法》。
●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
●实行风险补偿,县财政局和担保机构各承担50%代偿担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