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状告欧付宝 欧付宝或将面临商标撤销

  来源:知桥知识产权

  支付宝状告欧付宝,欧付宝或将面临商标撤销危机

  台湾品牌“欧付宝”与大陆阿里巴巴集团的“支付宝”发生商标雷同的争议,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以商标近似为由,于近日在台湾提起诉讼,状告台湾支付品牌“欧付宝”商标侵权。经济部诉愿委员会日前推翻智慧局评定处分,认定支付宝先于欧付宝注册,已是著名商标,判支付宝诉愿成功。就此拉开了两岸第三方支付平台间的商标大战。台湾业者暂处下风。

  欧付宝对结果不满,称将会提行政诉讼。

  支付宝提起诉讼

  这次支付宝一状告上经济部,提出3项主张要求撤销欧付宝的商标。一是两家商标名称跟设计近似,包括均使用“付宝”二字,易让消费者產生混淆;二是两家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标属同一或类似商品(服务);三是支付宝早在2012年欧付宝注册前,已被台湾消费者熟知且长期广泛使用,是著名商标。

  事件进程一波三折

  支付宝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出诉讼后,智慧局原本认定两家商标虽近似,但国内外厂商用“付宝”跟“付宝”作为商标者大有人在,如智冠科技的“智付宝”,加上各自结合不同文字与图案,消费者应该不会混淆。重要的是,智慧局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能够支持支付宝在著名商标的主张。

  支付宝不服判定,提出诉愿,诉愿委员会3日后做出判决,就著名商标一事提出不同看法,支持支付宝主张,推翻之前智慧局的评定处分,认定支付宝先于欧付宝注册,已是著名商标,判支付宝诉愿成功!

  结果一出,立刻引发欧付宝董事长林一泓的不满,炮轰政府对两岸业者差别待遇,根本是把“付宝”二字交给支付宝专用。

  对此,台湾经济部次长王美华强调绝没有差别待遇,各部门对商标法有不一致的看法本来就很正常。诉愿委员会虽认同支付宝主张,但本案尚待智慧财产法院判决后才会确定,目前双方仍拥有各自的商标权。

  欧付宝仍有救济空间,对于诉愿委员会的裁定,可在2个月内向智慧财產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期间,智慧财产局会暂缓案件审查,直至判决出炉。但是如果欧付宝败诉,将面临商标撤销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