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知识产权局,宿松、广德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我省已将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项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现将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省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请求对尚未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先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三)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
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一份;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请求书有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额指标及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1区三楼5号大厅省知识产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62999910;0551-62999797(窗口)
2.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