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知产北京
2016年7月25日,根据奥多比公司及欧特克公司的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完成了奥多比公司及欧特克公司诉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两起案件的证据保全工作,对软件最终用户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
原告奥多比公司诉称,其享有Adobe 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Adobe Illustrator专业矢量图绘图工具、Adobe Flash二维动画制作软件、Adobe After Effects(AE)视频特效合成软件、Adobe Dreamweaver网页编辑器等五款软件的著作权。原告欧特克公司诉称,其享有Autodesk Maya三维动画软件、Autodesk 3ds Max三维动画渲染和制作软件等两款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二原告均称,被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了原告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上述系列软件,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后,奥多比公司和欧特克公司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及使用上述系列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对于证据保全申请,合议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证据保全法定条件,同时考虑到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取证难等因素,在权利人提供了担保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并拟定了保全方案。
保全过程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首先依法向被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送达了证据保全裁定书和其他诉讼材料,要求被告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进行证据保全时,被告工作人员存在删除涉案软件的情况,参与保全的法官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训诫。
历时6个多小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被告办公场所内共计近500台计算机相关软件使用信息进行了保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