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国浩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者按:“方顺和”烧饼是建德市传统名吃。建德市当地企业方顺和公司将“方顺和”注册为商标,并申请非遗,这令“方顺和”烧饼的传人非常不满,称对方这是明知故犯、不正当竞争且欺骗消费者,并将方顺和公司诉至法院。到底方顺和公司能不能攀上这个“亲戚”?我们接着往下看。
原标题:因认为家传字号被外人擅自“借用”,方氏传人奋起维权提起诉讼——
“方顺和”烧饼传人不满他人“攀亲”
集松、脆、酥于一体的独特风味,浙江省建德市的传统小吃“建德干菜烧饼”深受食客喜爱,其中以梅城镇的“方顺和”烧饼尤负盛名。而围绕着“方顺和”3字,建德市自然人方森良与一家字号为“方顺和”的食品企业展开了一场不正当竞争纠纷。
方森良认为,其系“方顺和”烧饼传人,有权维护“方顺和”的合法权益,而在与“方顺和”烧饼既无渊源又无传承的情况下,被告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方顺和公司)登记注册“方顺和”企业字号及注册“方顺和”商标、使用“方顺和”烧饼的历史和品牌进行宣传,利用“方顺和”烧饼的历史和品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浙江省老字号,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方森良将方顺和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顺和公司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50万元。
7月1日,杭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追根溯源
据了解,建德干菜烧饼也称严州酥饼,是建德地区的知名特色小吃,其中“方顺和”烧饼具有独特的制作工艺,使用上等面粉与素油搅拌而成作皮,择肥膘肉、嫩干菜做馅,饼形小巧饱满,呈蟹黄色,芝麻撒面,馅多壳薄,集松、脆、酥于一体,口感清香,深受本地人及外来游客喜爱。
方森良表示,其父亲方春根为梅城镇人,于上世纪20年代在梅城镇三元坊经营“方顺和”烧饼店。1929年“方顺和”烧饼作为建德特产参加“西湖博览会”,在橱柜中展出1个月后取出,既未变硬也不发韧,且清香如初,“方顺和”烧饼由此获得1929年首届西湖博览会金奖。后“方顺和”烧饼店因公私合营而停止经营,但“方顺和”烧饼的独特技艺仍在方春根的后人中代代相传。
据悉,作为该案被告的方顺和公司目前系“方顺和”品牌烧饼店的经营方,该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注册成立。2010年6月13日,方顺和公司提出第8392427号“方顺和”商标的注册申请,2011年8月17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咖啡、糖果、糕点、火烧、馅饼、面条等第30类商品上。
方顺和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百度糯米、大众点评、美团网等团购网站销售产品,销售网络覆盖线上线下。同时,方顺和公司还成功将“方顺和”烧饼的制作工艺申报为建德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被认定为浙江省老字号。
据了解,目前方顺和公司在建德市开设有两家“方顺和”烧饼店,烧饼店的店招上使用了“方顺和”商标及“方顺和”严州烧饼、“百年老店”“建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浙江省老字号”等字样,且悬挂有红色锦旗,上面写有“‘方顺和’严州烧饼被评为西湖国际博览会同类产品第一名特授此奖……”。
同时,方顺和公司在其产品包装袋和包装盒上标称其为“浙江省老字号”,该公司的“制作技艺被列入建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有待厘清
方森良认为,其为“方顺和”烧饼创始人方春根的继承人,有权维护“方顺和”烧饼的合法权益。而方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均为建德市人,明知“方顺和”烧饼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仍在与“方顺和”烧饼无任何渊源或传承的情况下,将“方顺和”字样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登记注册,同时申请注册“方顺和”商标,并使用“方顺和”烧饼的品牌和历史进行宣传和经营,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方顺和公司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是“方顺和”烧饼的传承人或与“方顺和”烧饼存在某种关联,进而取得竞争优势。
据此,方森良主张方顺和公司注册“方顺和”字号、申请注册“方顺和”商标、利用“方顺和”烧饼的品牌历史申请荣誉等行为,系攀附和利用“方顺和”烧饼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事生产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方顺和公司使用“方顺和”烧饼的品牌和历史等进行宣传,构成虚假宣传。
6月27日,方森良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方顺和公司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顺和公司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使用“方顺和”字号与“方顺和”商标,以及“浙江老字号”与“建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50万元。
据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老字号作为民族品牌,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老字号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备受关注。作为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跨行政区划管辖杭州地区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第一案,法院将把该案首次开庭作为“知识产权专题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公开审理,同时还将开展“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专题讲座活动,探讨老字号的保护与发展问题。
有关该案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本报记者 王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