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任命:
张海青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权明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曹海清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钢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凌岩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利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丽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项红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刘德鸿、李魁、刘亚鹏、马箭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权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曹海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爱萍、陆万言、汪中全、杨皖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坦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