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中院罗钢为民三庭庭长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任命:

  张海青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权明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曹海清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钢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凌岩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利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丽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项红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刘德鸿、李魁、刘亚鹏、马箭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权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曹海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爱萍、陆万言、汪中全、杨皖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坦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