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陈思、张宏强法官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中院各党支部、高新区法院党总支、铁路运输法院党支部:

  十八大以来,合肥中院、高新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在市直机关和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树标杆、做表率,勇当全省排头兵”要求,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做合格党员,在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经各支部民主推荐,机关党委研究,报院党组审定,决定授予下列集体和个人“先进党支部”、“模范庭(室)”、“共产党员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一、先进党支部(9个):中院第一党支部(办公室)、中院第二党支部(司装处)、中院第四党支部(民一庭)、中院第六党支部(民三庭)、中院第九党支部(刑一庭)、中院第十五党支部(政治部、研究室)、中院第十六党支部(法警支队)、中院第十七党支部(监察室、机关党委)、中院第二十一党支部(审管办)。

  二、模范庭室(4个):中院:立案庭。高新区法院:审监庭、办公室。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

  三、共产党员先锋岗(12名):赵甄、张利、胡权明、赵生升、夏艳华、张小春、胡明艳、孔莉、张勇(民四庭)、王莉、余海兰、周美玲。

  四、优秀共产党员(63名):中院:金宗涛、韦成、董先兵、周家龙、陈萍、施云松、崔阳、刘松柏、周如洋、钱爱民、姚海峰、陈亚娟、陈思(民三)、张宏强、夏秀群、王欣、张琼、鲍杰、张厚勇、董雪美、傅曦明、邓乐、许华安、王亚明、周飞、张怡、马翕僖、李颖、赵晨、俞正山、俞陶、司云芳、马少凯、王胜利、庞爱国、刘小龙、邓雨婷、沈朝晖、郭媛媛、张琰、张婧、高晓云、赵杰。高新区法院:朱瑞峰、史雪娇、邹靖、李群、孙和平、马静、李铭、赵晨、倪伟、尹刚、吴俣、严欣。铁路运输法院:张尚平、杨宝智、刘威、潘志群、刘倩、杨婕、彭国超、魏琦。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22名):中院:倪群、徐旭、王军、王雷、张健、朱治能、刘明金、夏永兰、杨曙华、汪泳、汪蕾、施光远、杨长文、吴启国、毛治琴、李才彬、古开利、张进、陈光辉。高新区法院:邵郁松、汪邦良。铁路运输法院:田坤。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标杆、做表率,勇当全省排头兵,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各支部、广大党员虚心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努力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中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