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律师解读现有技术的认定

  现有技术可以分为一般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

  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并不仅仅限于文字记载的内容,还包括其中引用的内容、隐含公开的内容、附图中公开的内容和其他特殊内容:

  首先,当引用的内容明确时,所引用的文件中的技术内容可认为属于该文献所公开的内容。但是如果该文献所引用的技术内容不够清楚具体,则不能视为公开现有技术;

  其次,现有技术附图所公开的内容,应以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附图中直观地、明显地看出技术内容为准,不包括从附图中推测的内容,或无文字说明、从附图中测量得出的尺寸及其关系。一般而言,对于一些定量关系的内容,例如具体尺寸、质量以及精确的形状等,通常难以从附图中得出。但是对于某一特征的存在性、特征之间的方位关系和包含关系、相对大小或长度等定性而非定量的技术内容,通常比较容易从附图中得出。

  最后,如果文献中仅仅是给出了某技术特征的一个选择范围,且该范围中包含无数选项时,则不能认为该文献中公开了该范围内的每种具体技术方案。例如文献公开了加热温度为5℃-10℃,则不能认为该文献公开了6℃,除非该文献具体提到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