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

        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一、上级法院依法指定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下列民商事案件

  1、芜湖市辖区内标的金额为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芜湖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刑事案件

        指定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芜湖市辖区内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自2013年7月1日起统一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