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vesDuran | 知产力
近日,微博用户@趴趴_你是我的海爆料称,封嵩编著《世界围棋豪强选集》的棋谱合集在网上售卖在淘宝网店中以每本60元的价格标价出售,并质疑这本书属于盗版书籍。该网友购买了其中一本《碎石——谢赫选集》,并向棋手谢赫询问是否知晓该书,但谢赫表示否认。随后,著名棋手常昊在微博中转发该消息并评论称,这套图书的出版未获棋手们的授权。
针对《世界围棋豪强选集》涉嫌盗版一事,销售该图书的淘宝网店“蜀蓉棋牌书社”发布声明称,“棋谱是否具有著作权在棋届具有争议,不过在既未形成法律法规之前,以侵权的名义对当事者展开声讨甚至定罪都是不理智的行为”。该网店同时表示,这位谢赫粉丝购买的《碎石——谢赫选集》在商品详情中已明确写明“封嵩工作室出品,交流资料”,该店只是网络零售商,不存在图书出版行为,60元的价格只是印刷的工本费。据了解,这套《世界围棋强豪精选集》涉及的并非只有中国棋手,还包括小林光一、赵治勋、崔哲瀚等外国棋手。该条微博消息经多名棋界大V用户转发,也引发了人们的对于棋谱是否具有版权,若具有版权,该版权归谁所有的讨论。
棋谱版权争论由来已久
维基百科中将棋谱定义为对一盘棋局对弈发展过程的记录,有人将古今中外的对局,或者是排拟的棋局,刊印成书供人阅读。棋谱的具体内容包括棋局的基本技术和开局、中局、残局着法等。根据棋种不同,包括围棋谱、中国象棋谱、五子棋谱等。
2009年,韩国职业围棋手李世石宣布“休职”,他给出的其中一项原因是韩国棋院方面要求棋手签署著作权授权书,统一管理,李世石表示反对,他的特立独行引发大多数棋手不满。同年12月,李世石提出“复职”,韩国棋院的提出的条件就是,棋谱作为共同著作,使用权赋予棋士会。据了解,韩国棋士会发起于赵南哲时代,是韩国所有职业棋手的组织,拥有韩国围棋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权,每位韩国职业棋手都有投票权。由此看来,当时韩国业界认为棋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2012年,中国围棋九段选手梁伟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对棋类赛事未来的关切,他当时指出,“上世纪70年代,许多国际象棋大赛的奖金就达到了几百万美元,如今相同级别的赛事,奖金只有当初的三分之一”,问题的症结在于围棋的知识产权无法转换为商业价值。他认为“棋谱是棋手的作品,为何不能申请版权保护?现实情况是,这边棋手在比赛,那边同时在网络直播,全都是无偿使用,网友们可以随意观看,好像已经习惯成了自然。”
有观点认为,棋谱是棋手通过心算,经过战略考量之后在棋盘上记载这种智力活动的物质形式,绝大部分具有独创性,应当视为版权作品。围棋由两人共同完成(双人围棋,由四人共同完成),因此,参与下棋的两人应共同享有棋谱著作权。在知乎问答上,部分用户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棋谱的意义不在于它的表现形式(布子图示,或者文本……),而在于它的棋路,这个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亦有用户提出观点认为,应当分情况而定,如果该棋谱如实复盘已经发生的棋局,没有具有独创性的文字点评,或者只有对棋局下子步骤的简单复述,因不具备独创性,不应获得版权保护。“如果是个人独创的棋谱,除了下子的步骤图文外还有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表达,例如对每一步棋的原因和利害的分析,这类棋谱应具有版权。
对于近期韩国棋手李世石与谷歌AlphGo的对弈,韩国棋院的态度是:“人机大战的棋谱,韩国棋士会和谷歌公司共同所有”,再一次肯定了棋谱的版权地位;而我国对于棋谱是否受到版权保护暂未有明确定论。值得注意的是,棋谱是否受到版权保护,不仅牵涉到职业棋手们与棋院自身所拥有权利以及权利的范围,还关系到在电视、网络上直播棋类赛事的过程中,传播棋谱是否应得到棋手或者棋院授权等一系列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棋类赛事各方的经济利益,对于棋类竞技的良性发展同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