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题| 数千个知产律师大大心里苦,竟都因为……
来源 | 道方图说
作者 | 何 俊
一、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价值几何
十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实习律师的时候,偶然接到一个客户的咨询电话,于是将客户邀请到律师事务所。当年知识产权部刚刚成立不久,案件不多。于是主任以8000元的价格接下这单著作权侵权案件。我负责制作案件材料,与客户进行各种联络和汇报,我的搭档负责到遥远的乌鲁木齐做侵权公证、开庭,其中的劳苦可想而知。
所以,在经历了这单案件后,我认为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做原告,一般诉讼标的都是律师建议而定,按照标的计算律师费是不科学的。而知产原告律师通常工作量都是非常大,专业要求也比较高,如果不能根据案件的不同工作量、不同难度等制定相应的标准,而是看人下菜,肯付费的就高收费,不肯付费就低收费,这样的方式对律师、对客户都不公平。
于是我制定了当年知识产权部的知识产权案件收费标准,将案件分成商标案件、著作权案件、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等案件,按照一审、二审、执行三个不同阶段收取不同的律师费。当年的标准大约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案件一审最低收费2万元以上。
二、价格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多是对律师价值的尊重
这个标准我们尝试着在与几个客户的案件洽谈中运用,虽然同事最初都担心客户嫌我们报价高,那种报价几千元的代理公司会抢走业务,但最终都获得了客户的认同。
有一次,有个商标侵权案件我多次写了法律服务方案得到客户的认可,可是在合同洽谈阶段却客户的法务却提出一审的报价最好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的服务费,如果我不同意就找主任议价。这个客户是所的大客户,我当然得罪不起。
但是当年那个年轻气盛的我,却坚持认为这个不是价格问题,而是对主办律师价值的认可问题。
所以我很坚持的说,我的薪酬是固定的,这个律师费高低其实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我认为这个律师费价格对我价值的尊重。您可以向律师所主任要求降价,但若是降价我就会退出这个案件的承办。主任问我的意见,我也是如是说,最终客户放弃了还价。
离开第一个律师所不久,还没有案源的情况下,当时接到一个知名大客户的案件。当时大客户的法务拿到江西一个律师之前做的案件合同给我看,5000元+50%的收费方式,问我能不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他就要跟老板重新请示,很有可能接不到这单案件。那时虽然我很稀罕这个客户和案件,但是我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收费方式,最终与客户成功达成合作。
三、知产案件即专业,又麻烦,还难收费
那两年,有一次专利案件开庭,遇到一个非常优秀的前辈。庭审完毕之后,大家聊起案件的收费问题。
前辈说一个专利案件低于5万元,他是肯定不会接的,因为实在太花时间了。光看权利要求书、技术说明书就要好几天时间,还要做侵权技术比对,有时还有现有技术比对。做一个这样的案件往往比其他案件花费好几倍的时间,还得要够专业,否则花了时间也做不好。如果收费不行的话,还不如做其他的案件呢!前辈的话我对此深以为然。
其实很多人在接触知识产权领域之前,都会感觉特别高大上,踌躇满志。可是跨入之后就会发现,不仅经常干脏活、累活、技术活,还居然赚不到什么钱。一来二去,大家就会转移兴趣去做其他的案件了。
最终继续留下来,其实就是我们这种一根经似的,对知识产权案件抱有浓厚兴趣,并渴望在这个领域精益求精的人。
* 每一个案件,我们必定是花大量的时间写法律服务方案,做PPT评估论证,查询基础权利,进行各种比对,设计不同策略方案等等;
* 每一个案件,我们必定是花大量的时间去到各地进行各种调查、公证取证,并做成详细的调查取证报告书;
* 每一个案件,我们必定是将所有的材料装订成册,交给法院那份必定是彩色打印,像书本那样漂亮;
* 每一个案件,我们必定是多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还要举行模拟法庭,力争准备充足,拼尽全力。
一个案件一审、二审、执行做下来经常两年之久,甚至更久。即使这样努力,刚入行的年轻律师还做不来,还需要很多年的专业积累,才能达到让客户满意的效果。
可是一个贷款纠纷按照标的一收好几万,一个融资意见书一收十几万,一个新三板的法律意见书一收几十万,可是我们知识产权诉讼的专业律师,一个诉讼阶段有时报价不过几万元,客户却经常嫌贵。好几次我们的投标方案,就因为价格问题而出局了。
四、2012年的那场争论
我喜欢这个专业,所以更希望这个专业领域的律师价值得到认可。2012年我和搭档曾经就是否承接全风险的批量维权案件,一直都争执不下。同事认为这个模式别人可以赚到钱,那么我们也可以,当然就可以做。可是我却认为这个模式严重违背了我的价值观,是对专业律师劳动价值的践踏,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
对于我们而言,这么多年的专注、研究、参加各种培训、论坛,难道最终是为了做这样的案件吗?如果仅仅是赚钱,何不选择其他更容易挣钱的领域,比如房地产,比如新三板、比如并购?也许不做律师更容易挣钱。
而对于企业,我能理解维权的不易。但是,我不明白一个企业可以每年花数百万、数千万、甚至过亿元的广告费去打造一个品牌,研发一项专利,为什么在保护这个价值数十亿的宝贝时,却连一分钱的前期费用都不愿意投入呢?保护就这么的不重要吗?可能只是针对律师费而已吧。企业做广告时,可以要求一分钱都不付,仅仅按照广告播出的效益再付款的吗?企业在申请几百个国内外商标注册的时候,可以要求等商标证拿到再付款吗?
这也许本身就是我们律师的不争气吧。前些天同行晒出了好几个西部城市的律师费标准,居然都比广东的高。同样的案件,我们去问北京律师同行的价格,都是高出了好几个档次。试想,客户如果拿这样的收费方式、这样价格标准去问北京同行,肯定是没有人理的。可是偏偏我们自己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价值,看到一块带皮的骨头就欣喜的咬住不放,能怪谁?
五、十几年过去了,我们的收费还是原地踏步吗
这段时间因为报价和收费问题,不论是与客户,还是合伙人内部都产生了一些讨论。有人认为有案就接,有钱就赚,管他是前期收费还是后期收费。收费低的,大不了就给青年律师当做练兵之用。总之,放着案子不接就是傻瓜。可是我却认为,低收费难以保证质量,任何对工作质量的极致追求,如果没有价格作为保障,那么只是嘴上的保证而已。
是啊,客户也在问,为什么要计较前期收费,还是后期收费呢?没有信心吗?拿到赔偿分成50%还不行吗?对于我来说,仍然是一个价值尊重的原则性问题。
* 十几年前,我们还一文不名,我们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费标准。
* 十几年后,我们有了多年的专业积累,承办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案件,更组建了强有力的律师团队,数年来不断的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聚会,写专业论文,甚至已然有了一定的专业名声和地位。难道我们的价值还跟当年初出茅庐的自己是一样的吗?难道所有这些努力,仅仅是嘴上的谈资而已?
我们一直以业界佼佼者的要求来塑造自己,我们希望佛山的客户不需要去广州或者北京找律师,就能得到比较专业的服务。
但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你们能够理解我们对于价值这份执着之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