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在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此次座谈会由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主办,受邀出席此次座谈会的司法界代表有安徽省高院、合肥市中院、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的相关领导。团队律师陈军与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小红作为社会专业人士代表应邀出席此次座谈会。
陈军律师在与会发言中,针对商标类刑事犯罪案件,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完全相同型犯罪”与“基本相同型犯罪”的区别特征,尤其是被告人在主观故意程度方面有所区别,故在量刑时也应给予相应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