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票儿“翻船体”可能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翻了船!

来源:高云翔 | 中国知识产权报

“翻船体”可能是最近最火的一个话题了。笔者最开始接触这组萌系吐槽漫画是在4月7号,当时在微信朋友圈,有个朋友转发了某公众号一组名为“为什么xx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萌蠢企鹅漫画,一黑一黄两只企鹅在小木船上对面而做,黑企鹅问了某领域的一个问题,黄企鹅带着或无奈或俏皮的口吻回答它,答案“触雷”,两个企鹅“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当时就觉得这些图片很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质:吐槽、娱乐、萌系、简单易懂,当看到有越来越多的“说翻就翻”组图出现在朋友圈时,直觉告诉笔者这个要火。之后的剧情大家也知道了,各种“翻船体”刷爆朋友圈。

为了防止有读者不了解这个“翻船体”为何物,笔者在原作者喃东尼微信公众号上找到一篇这样的文章,供大家了解。

是何种机缘巧合让我画出这系列漫画的

前些日子,在网上偶尔会看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这是一句很俏皮可爱的话,所以就记住了。然后有天我想漫画脚本的时候突然想到,如果这对好朋友,有一方突然减肥成功,那对方的反应会如何呢?大概会绝交的吧……

于是,就迅速完成第一篇。等到3月31号晚,发到了我的微信公众号上。(这一篇我没去想会不会火,平时我发漫画都会加上作者名字,这次却忘了……),发布后效果不错,我当时的平台阅读量在5000徘徊,这个当时突破了10000。

然后第二天又加了三篇,叫做【加强版】发布在公众平台,这一篇阅读数破了十万+。来是打算画完九张再放到微博上一起发的。但是当时已经有图在微博流传开了(其中一个还是挺有名气的)所以没办法,我必须先发【加强版】了。

接下来才是我的无心插柳柳成荫

我用@喃东尼这个号在微博上举行了一个#翻船体大赛#,我有一个作为创作者的情结,特别希望我的粉丝们用我的形象一起搞创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活动,参与度特别高,很快就有很多人参加,形式也很多样,先是各个高校的官博参加,然后各个行业的也参与进来……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各种二次创作的翻船体漫画,开始刷屏朋友圈了,“媒体圈”、“it圈”、“警察界”、“金融圈”甚至“娱乐圈”等等,都衍生出了不同版本的”翻船体“漫画。

于是,翻船体就这么火了。

“翻船体”漫画刚开始火的时候,笔者就认为这其中可能存在版权的问题。因为,许多改编版都没有注明企鹅图出处,这不能说这幅图没有作者。果然,部分媒体的文章和原作者的发声,证实了笔者的猜想。《湖南日报》的文章《“友谊的小船”戳中知识产权痛点》称:“愈演愈烈的翻船体,再次戳中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痛处。喃东尼说,付费的公众号不足十个,付费情况非常不理想。”《中国青年报》文章《别让产权保护的小船说翻就翻》写道:“相对于友谊的小船,产权保护的‘小船’更容易说翻就翻,而且产权保护的‘小船’真要是翻了,就再也很难翻回来。‘分享主’不是‘免费主义’,互联网最终的竞争还得靠内容取胜。”

针对喃东尼漫画未经授权被大量“二次创作”的问题,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作者拥有这些图片的版权,这些公众号理论上肯定侵权了,作者有权传播,他人只能欣赏。”

同样的说法得到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的认同。李顺德表示,首先,之前虽然对短小的作品是否构成作品、是否拥有著作权有过争议,但现在普遍认为,无论多么短小,原创的作品都有著作权。其次,虽然原作者喃东尼在发表最初的三幅企鹅图时没有注明出处,也就是说没有主张权利,但从法理上讲著作权属于原作者无疑,未经授权的使用是侵权行为。

此次涉嫌侵权的主体太多,而且许多甚至不知道自己涉嫌侵权,其中不乏许多靠原创成名的媒体。喃东尼无奈地说自己不该忘了加水印的,其实他无需自责,该自责的是涉嫌侵权的人,如果侵权总是以原作者的无奈告终,那这是社会对原创的伤害。

“新媒体版权保护十分复杂,发表在微信而非专业期刊上的作品受到侵权的可能性更大。”李顺德说,“这次侵权主体分布广泛,这里面有从众的心里,但我认为并非是所有人都是在明知故犯。有的人可能不知道这是侵权,有的人认为自己使用作品并非用于商业用途,抱着这样心理的人不在少数。”

但光同情似乎还不够。当多数人都在“拿来就用”时,只批判侵权媒体也不足以解决问题。版权保护历来就是困难重重,毕其功于一役当然不太现实。在近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翻船体”涉嫌侵权的问题时,他表示,对于自媒体来说,首先要看传播的东西构不构成作品,如果构成作品,它的传播按照现行法律就需要获得版权人的许可,但是用什么方式进行许可还需要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

笔者曾多次联系喃东尼和其微信公众号主体,即喃东尼签约的北京鼓山文化有限公司,但截至发文,二者都未回复。北京鼓山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主营广告业务与经纪业务,旗下有大量粉丝众多的大V,是微博三大“段子手”经纪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