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产品的外观专利分析——从沙发大企业侵权案谈起(下)

  出处:赢在IP

  五、沙发大鳄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无效情况

        回过头来,我们再分析一下前文提到的两个沙发生产销售大公司的申请、无效情况.

  (一)、申请情况

  1、敏华公司

  共检索到敏华公司名下的”沙发”申请188项.这个数字相对于我国沙发外观设计总申请量是个很小的数字,但和美国的沙发申请量排名第一位的公司Natuzzi S.P.A的申请量(190项)相差不多.其中申请人 “敏华荣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有46项、”敏华家具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有93项、”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有49项.按照申请日年份进行统计,如图4可见敏华公司的申请自2007年以来基本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截止2014年年9月的申请量为零.

  2、顾家公司

  截止2014年9月,顾家公司以”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顾家工艺沙发制造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共申请家居类产品外观设计共505项,包括沙发、床头柜、单椅、五斗柜、电视柜等等,其中沙发的申请量为407项,约占总申请量的80.6%,并且是敏华公司申请量的2倍多.另外以顾家公司总裁”顾江生”为申请人的沙发外观设计专利还有233项,最早的申请可以追溯至2003年,其中部分专利被转让给顾家公司.从其申请量看,沙发产品在顾家公司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从2007年—2010年是”浙江顾家工艺沙发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共206项,从2011年至2014年是”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共201项.按照申请年份进行统计,各年申请情况如图5所示.总体看,顾家公司的申请量处于波动状态,在2008年和2012年的申请分别达到峰值,超过100项,而2009年至2011年的申请较少,在2011年仅有4项.

  (二)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件情况

  1、敏华公司

  敏华公司曾经起诉过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香港皇朝家俬集团有限公司、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侵权,因此这些公司作为请求人请求其专利无效.

  专利权人为敏华公司的共 16个外观设计无效案件(包括不予受理的),涉及5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2007年申请的2项,2008年申请的3项.5项专利中3个被宣告无效,1个维持,1个在审.上述被宣告无效的案件的请求人分别是浙江顾家工艺沙发制造有限公司和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顾家公司于2009年成功将”沙发(8160)”(专利号为200730170513.8)专利宣告无效,思尼采公司于2013年成功将”沙发(8217)”(专利号为200830106116.9)专利和”沙发(8279)”(专利号为200830153909.6)专利宣告无效.

  敏华公司作为请求人,只对顾家公司的”沙发(870)”(专利号为200730124769.5)提出过无效请求.

  2、顾家公司作为无效案件当事人的情况

  顾家公司作为专利权人被请求宣告无效的案件有8件,但是其中只有3件进入合议组审查,其它案件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共涉及5项外观设计专利,名称分别为”沙发(870)”(专利号200730124769.5)、”沙发(580)”(专利号200630104007.4)、”沙发(698)”(专利号200630104693.5)、”沙发(681)”(专利号200630104640.3)、”沙发(1602)(专利号201230069282.2)”.请求人有敏华荣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湖州健辉家私有限公司、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其中只有”沙发(870)”被敏华公司宣告无效,”沙发(698)”和”沙发(681)”在他人请求无效的情况下主动放弃,其它2项专利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顾家作为请求人请求宣告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案件有5件,涉及四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两项是敏华公司的专利,分别是”沙发(8160)”(专利号为200730170513.8)和”沙发(7202)”(专利号为200730133885.3).前一项专利权已经被无效,后一项专利正是本文开头提及的侵权案件所对应的专利.

  需要提及的是,顾家公司声明被指控侵权的产品也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即201330067162.3号外观设计专利.但是针对该专利,敏华公司还没有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敏华公司和顾家公司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权均是5项,敏华公司的3项已经被宣告无效,顾家公司的1项被宣告无效,2项主动放弃.可见两家公司的专利权的稳定状态旗鼓相当.

  六、创新与保护分析创新不能只有量,更应看重质.

        从前文的数据看,当前我国沙发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量很高,但其中沙发大鳄企业所占的比例很低,而在美国,沙发申请总量很少,但申请量排前几名的都是意大利和法国知名的有设计实力的公司.所以说,沙发申请量高低并不能与沙发设计创新高度成正比例关系.近几年我国无效纠纷增多,而其中权利被维持的概率不是非常高.一方面反映出这些大企业在我国沙发行业的创新方面还没有形成引领优势,另一方面,两家大公司近两年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基本上是2006-2008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可见这些专利对应的沙发产品在市场上依旧占有很大的市场,从侧面说明,这些专利对应的沙发设计在近几年的创新不够.从两个沙发大鳄的专利权的无效情况就可以看出真正有”质”也就是有创新高度的申请不多.

  企业竞争加剧,更加需要持续创新,看重长远效益.从2000年之前到无效纠纷增多的2006-2008年的申请和无效情况,说明我国沙发行业经历了起步到初步发展的阶段,不同地域的企业开始竞争.顾家公司近些年从非功能性沙发市场扩大到功能性沙发市场,敏华公司在2014年开始从主业的功能沙发生产扩大到非功能性沙发产品市场,可见两家企业的经济实力都在增长,主营多类型沙发是企业占领市场主地位的必然趋势.2012至2014年,无效纠纷呈大比例上升势头,更加说明企业之间销售产品的类型存在趋同和销售区域的交叉,反映出企业竞争呈加剧态势.由此企业的持续创新将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会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从前文分析可知,敏华公司的申请量在持续下降,而顾家公司的申请呈现波动状态,至少表明顾家公司的创新意识要强一些.当然有了创新,还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及时维权.如果连我国所谓的沙发大鳄地位的企业都不能做到持续创新的话,那么我们的沙发行业只能成为制造性企业,难以打入国际市场,占据引领市场的制高点.

  创新要内外兼修,同时注意多重方式保护.沙发行业近几年朝着功能沙发方向发展,说明了功能沙发在我国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潜在需求.而功能沙发为了实现各种功能调节,其内部的各种结构、零部件都存在做出发明创造的可能.因此沙发企业不但要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考虑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另外,将来我国外观设计制度引入部分外观设计保护是必然的,企业可以考虑对沙发某一重要部分的外形设计的创新保护.从而多管齐下,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创新和市场利益.

  参考文献

  1. “顾家家居筹划上诉功能沙发大战再起烽烟”,网易首页>财经频道, 2014年08月23日报道,转载自《中国经营报》,http://money.163.com/14/0823/08/A4AP6IRG00253B0H.html,2014年9月13日访问.

  2. 宋杰,申黎明等,”功能沙发及其功能的实现”载于《家具》2011年第6期.

  3. 宋杰,”功能沙发及其功能的实现” (2012年2月16日)载于天天家具网-企业管理网页,网址为www.365f.com/qygl/xx_desc.asp?name=1972,2014年9月24日访问.

  4. “东莞家具知识产权第一案顾家被判侵权赔偿10万”,网易首页>网易家居,2014年08月07日报道,http://home.163.com/14/0807/18/A32M37TT00104JHL.html,2014年9月13日访问.

  5.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3001号、14062号、21759号、22376号无效审查决定.

  6. “顾家家居冲击功能沙发市场遭遇阻击专利壁垒真的有效?”,中国经营网2014年8月24日报道,网址为http://www.cb.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2&id=1079415&all,2014年9月13日访问.

  7. “芝华仕产业链再扩大 占领非功能性休闲沙发市场”,光明网转载中国经济网报道,2014年9月10日,网址为http://economy.gmw.cn/2014-09/10/content_13134751.htm,2014年9月13日访问.

  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立民终字第1219号民事裁定书.

  作者: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