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产品的外观专利分析——从沙发大企业侵权案谈起(上)

  出处:赢在IP

  摘要:企业之间专利侵权纠纷的输赢在于创新是否可靠,不在于企业的经济实力.而企业的经济实力需要不断持续创新来加固.从文章中的相应数据可以看出,企业创新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同时创新要内外兼修,多重保护,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维持较高的优势.

  关键词:沙发 外观设计 专利 创新 无效

  一、沙发行业的大鳄之战—敏华集团与顾家家居

        2014年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家具)巡回审判庭,在国内家具重镇东莞厚街正式揭牌,并当场审结一宗家具侵权案:判决顾家家居的一款功能沙发对敏华控股构成侵权,要求其向敏华控股支付10万余元的经济赔偿(截止发稿时没有见到书面判决书).作为国内功能沙发领域的开拓者,敏华控股旗下的芝华仕品牌长期耕耘国内的功能沙发市场,在这一细分市场上独占鳌头.敏华控股2014财政年度(截至2014年3月31日)年报显示,芝华仕品牌功能沙发的销售额为53.73亿港元,占集团总收入约89.7%.在中国市场上,芝华仕品牌功能沙发品牌专卖店(未计入电商和高铁客户两个渠道)的销售总额约为14.16亿港元.而在2013年,顾家家居所有沙发的销售总额约为17.43亿元人民币.

  所谓功能沙发,又称作多功能沙发,是指相对于普通沙发而言,增加了姿态调整,形态变换功能,甚至在坐卧功能之外还具有储藏、助力、保健按摩等附加功能的一类新型软体家具.功能沙发源于美国,美式功能沙发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近些年,国内功能沙发市场悄然而生,许多家具制造企业也已经把目光投放到了这块诱人的蛋糕上.

  作者检索深圳工商登记信息发现,敏华控股是香港的敏华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出资成立的公司(旗下品牌有芝华士、爱蒙、名华轩),源于1992年在宝安建立的敏华梳化厂.同时在深圳还有敏华荣家具(深圳)有限公司(2013年3月注销)、敏华家具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等等.这些公司虽然名义上为不同的公司,但实际上均是由敏华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而且敏华荣家具(深圳)有限公司与敏华家具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相同.根据百度百科对敏华控股公司的介绍,敏华控股旗下有约30个左右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公司构成一个大集团,在下文除特别指明相应公司外,统称敏华公司.根据百科名片,敏华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沙发、床垫、板式家具、家具配件产品的研发、销售等服务,是中国家具协会沙发专业委员会执行主席单位,2010年,敏华控股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现自主研发已获专利及认证的产品达200多项.

  根据顾家家居官方网站的介绍,顾家家居源于1996年成立的浙江顾家工艺沙发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香港顾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顾家家居被评为十大家具品牌,从2003年至2012年顾家家居的沙发、床等产品均得过多种设计金奖,尤其是2010年顾家家居产品”月牙湾”沙发(专利号 ZL200830241258.6)荣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由上述信息可知,虽然顾家家居的销售额可能在敏华公司之下,但两家公司均属于家具行业的龙头老大,研发实力都很强.故二者之间的侵权之争必会在行业内引发震动.但侵权或无效考验的是企业的设计创新水平,而不在于经济实力.

  二、沙发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情况中外对比

  沙发是日常生活中的家具用品,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沙发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而且其产品类型也更加多样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检索系统做检索,发现”沙发”产品设计在中国的申请量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的申请量.从2000年到2014年5月,中国的”沙发”外观设计申请量超过26000项,美国的”沙发”专利数量为619项,韩国的沙发外观设计专利数量为1982项,日本的沙发外观设计专利量为196项.虽然美国、韩国和日本对外观设计实行实质审查,因此数量会少许多,但是中国的申请量还是很惊人的.如图1所示.在中国和美国申请中沙发的申请名称均没有出现”功能沙发”这样的名称(受到语言和时间限制,韩国和日本的情况,作者没有深入探究是否存在”功能沙发”的称呼).

  三、沙发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纠纷情况统计

        作者以产品名称”沙发”(不包括零部件)为检索入口,共检索到140项无效宣告请求,其中进入合议组审查阶段的案件有125件.这140件案件共涉及92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就是说对于同一专利权有多次被提请无效的情况发生.

  1、案件结论分布— 维持有效比例高于无效的比例

        在已经进入合议组的案件中,除去当事人撤回(包括主动撤回和视为撤回)的外,结论为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有27件(包括部分无效1件),维持有效的有40件,可见维持有效比例高于宣告无效的比例.

  2、年代分布— 无效纠纷呈上升趋势

  图2–沙发无效案件数量走势图

  从图2可见,自1997年至2014年沙发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自1997年至1998年,每年只有一件涉及”沙发”的无效案件,2004年、2008年和最近两年出现了无效案件的峰值,由此反映出市场的侵权纠纷也比较多.从2000年至2005年,基本上为每年不超过5件的无效请求量;从2006年至2011年,除了2007年案件量为0外,基本上保持刚刚超过10件的数量;2012年和2013年案件数量翻倍,均突破了20件的数量.从这个走势图反映出,我国沙发生产销售呈扩大趋势,企业在不断增强市场活力,相应的交锋也在不断发生.而图中每一个高峰值之后就会有一个下降点,表明了企业在不断调整自己的适应能力,被诉侵权企业在被诉后会调整策略,申请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而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企业也会注意做好前期工作,以免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3、沙发产品类型繁多

         现有无效案件涉及的沙发产品包括各种类型.从乘坐人数量角度,包括单人沙发、双人沙发、三人沙发,以及三人以上的多人沙发;从用材角度,包括木制沙发、皮制沙发、布艺沙发;从乘坐功能或包括更多功能的角度,包括普通沙发、按摩沙发、沙发床、折叠沙发、可拆卸沙发等;从单件和组件的角度,包括单件沙发和组件(或套件)沙发.

  4、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多次被提请无效案件多从被请求无效的专利号统计,被至少提起2次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权数量较多,占总涉案专利权数量的29%.对于2次被请求无效的案件而言,大多数情况是同一当事人在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证据不足以得到合议组支持的情况下再次提出无效请求.3次提出无效请求的情况下,请求人是不同当事人的比例超过同一当事人的比例.对于5次提出无效请求的情况,不同当事人作为请求人的情况远大于相同当事人的比例.如下表1所示.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随着被请求无效的次数增多,不同当事人作为请求人的比例也增大,而专利权被无效的概率却在降低.由此反映出请求人与专利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相应的外观设计专利得到了真正的检验.根据无效请求案件的结论看,同一当事人对同一专利权提出2次以上无效请求,专利权被无效的数量与请求的次数的比例为39%,而不同当事人针对同一专利权提出2次以上无效请求时,专利权被无效的数量与请求的次数的比例为27%.就是说,当无效案件涉及的请求人即被专利权人起诉侵权的当事人越多时,专利权不能被宣告无效的概率在增加.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专利权的稳定性增加.

  四、申请地域和无效案件地域分布—高发地区在广东

  根据申请人地址,对沙发产品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地域做了初步统计,如图3.其中广东省的申请量最大,约不到全国申请量的一半.接下来依次是四川和浙江省的申请量较大,但没有超过20%.江苏、北京、江西、湖南、上海的申请量排名第四至第八位,均没有超过4%.

  从无效案件请求人的登记住址进行统计,140件无效请求案件中,仅有一件涉及住所在英国的请求人,其余均为国内请求人.在国内地域分布中,来自广东的案件数量最多,达57件,占案件量的41%.其余数量较多的省份的案件量均没有超过20件,依次为北京、四川、浙江、江苏、,各占10%多,除此之外的省份案件量低于10件.从申请量地域排名和无效案件量地域排名看,二者排名基本一致,也就是申请量较多的省份,其无效案件发生率就高,如广东、浙江、江苏、北京、四川.

  作者: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