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专利荆棘丛丛,各专利相互交错、相互嵌套的情况下,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不仅要了解风险,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尽可能的规避风险,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规避某专利权,即专利规避。
专利权均有其相对确定的保护范围,专利规避就是要避开该保护范围,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侵权风险。从不同层面,专利规避有不同的意义。
第一重意义规避:在实际上实施相应目标专利的技术内容,但又避开该目标专利的保护范围。
即:用了专利权人的技术,但又不侵权。一般来讲,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就是要限制他人未经许可的实施,正常情况下用了专利权人技术,会同时构成侵权。因此,虽然这种意义上的规避最理想,但也是最难的。只有专利撰写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或不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这种意义上的规避;如:权利要求要存在明显不必要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限定偏离技术构思、审查过程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重要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描述但未在权利要求中限定,等等情况。
第二重意义规避:利用目标专利基本构思、基本实现目标专利技术的技术效果,但又避开该目标专利的保护范围。
即用了专利权人思路,用了自己的手段。从理论上讲,在申请专利时,基于某一技术的基本构思,应当通过专利布局,对该技术构思进行多重、多角度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相同的技术构思,绕过专利的保护范围。此处专利布局包括两大方面,四大维度。两大方面是指:权利要求的布局和专利申请的布局;四大维度包括:时间维度、地域维度、保护主题维度、技术深度维度。很多情况下,要实现该重意义的规避,可能通过研究专利权人专利布局上不足实现。
第三重意义规避:基本实现目标专利技术效果,但又避开目标专利保护范围。
即技术不同,但效果基本相同。从理论角度上看,实现某一目标必然有不同方式,基于目标专利产生的效果,通过对专利技术的梳理,获得技术空白点,再结合技术研发,获得实现相应技术效果的不同方式也是非常可能的。当然,这种方式可能需要对当前专利文献的分析及技术研发的投入。
第四重意义规避:通过储备对抗筹码,形成对抗力量,控制风险产生,保证企业经营安全。
规避的最终目的在于控制侵权法律风险,对于一些无法实现从技术上“避开”的专利,如果能够形成对抗的力量,储备对抗的筹码,同样可以实现控制风险的目的;即通过“军备竞赛”实现动态安全(在专利制度上讲,制度设计者就是要通过各市场主体在专利领域上的“军备竞赛”实现社会技术的进步哟!)。在当前,在绝大多数领域,该领域的专利很难由一家企业控制,因此,针对目标专利布局一些专利,以形成对抗筹码也是很多企业采取保证企业经营安全的重要方式。形成对抗力量的主要方式包括:布局外围专利、布局技术深度专利、布局技术前沿专利。
综上,专利规避的事,微观上是技术的事;宏观上是专利制度目标的事!
来源:专利天下(PATEENT_SKY)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