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稻香村商标的争议,有机构发布了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说法,为了让社会公众更清楚的了解真相,特发表声明如下:
苏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真正源头
苏州稻香村是驰名中外的老字号“稻香村”的创始者,自乾隆38年(1773年)创立,持续经营至今已有243年的历史,完整传承了南派糕点的传统手艺技法,是1999年国家在糕点类首批命名的“中华老字号”,苏式月饼制作技艺已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清末起,苏州稻香村的店员、技术人员分赴各地立号开业,利用“稻香村”招牌招揽生意。南京、上海率先成为苏州稻香村在外立号地,并引用苏州稻香村“禾”商标,称为“禾禾”,即第二代之意。苏州稻香村成立一百多年后,其南派糕点手艺被传入北京,北京稻香村注册的“禾禾禾”商标,也表明了它的传承来源。
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唯一持有
苏州稻香村现持有的“稻香村”商标早在1983年即向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并于2013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03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2008年1月22日至12月30日,北京稻香村曾两次被授权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并于商标局备案,声明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
近年来,随着双方市场竞争的加剧,北京稻香村除在糕点类持有三禾注册商标外,又于2008年被授权期间,在明显侵犯了苏州稻香村在先“稻香村”注册商标权的情况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的注册商标;该申请被驳回后,又于2010年再次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此种注册行为不仅违反了最起码的诚信经营的商业原则,而且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误认和混淆。
商标被许可人反诉权利人
当初,北京稻香村公司为获得“北京稻香村”注册商标,认为它与“稻香村”商标不构成近似;但在获得注册后,却矢口否认之前的观点,认为构成近似,并提起对苏州稻香村的诉讼。这种违背诚信、出尔反尔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意图,不应获得法律的支持。
在商标注册和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的因素,有违公平正义理念。首先是明显侵权的注册商标竟然被通过了;而后在诉讼中,苏州稻香村一审提交了44份证据,二审补交了12份证据,但法院几乎全部采信北京稻香村证据,漏审苏州稻香村众多重要证据或不予采信,对漏审重要证据也没有给出任何正当理由。判断结果实际上是鼓励鸠占鹊巢式的不正当竞争,挑战、动摇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和保护制度,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最终会给出公正的结果
苏州稻香村注重文化传承基础上的创新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最大糕点食品企业之一,在不同地区建立了五大生产基地,工厂面积达600余亩,旗下拥有员工3000余人,在全国范围内拥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苏州稻香村极为珍视自身品牌,严把食品安全关,是首批获得国家糕点类产品QS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ISO22000质量体系及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A级认证的企业,采用远高于食品行业的医药企业标准,利用现代化无菌生产车间生产“稻香村”糕点、月饼,生产过程全程监控,确保产品品质。
苏州稻香村公司多年来也一直通过法律手段,对各种侵犯稻香村正当权利的行为进行维权,有力地保护了“稻香村”这个传统老字号。我们将继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我们相信公理,也相信法律最终将还苏州稻香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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