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敏婕 杨婷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2日对广州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诉日本冈本株式会社等四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冈本株式会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该会社停止销售带有“薄度纪录保持者”标识的冈本避孕套,并向大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元人民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发生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违反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
法院称,大明公司避孕套于2013年12月2日获得“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平均厚度是0.036mm,打破了冈本避孕套于2012年3月27日获得的平均0.038mm的“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
2014年5月,大明公司在广州某药店购买到冈本避孕套,该商品外包装标有“世界最薄·吉尼斯世界纪录”等用语。大明公司以冈本虚假宣传为由,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冈本株式会社在实体店及各网站停止销售有上述广告用语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象征性赔偿1元人民币等诉讼请求。
广州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明公司与冈本株式会社存在同行业竞争关系。在大明公司商品获得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后,冈本株式会社应当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冈本避孕套上继续使用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认证标志,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让人误认为其商品仍保持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虚假宣传。冈本株式会社出具的《联络票》显示,其于2013年12月3日已得知大明公司获得了最新吉尼斯纪录,于此情形下,冈本株式会社应采取措施收回正在市场上流通的含有“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标志的冈本避孕套。
然而,大明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市场上购买到涉案避孕套并在淘宝网专售店上发现了含有“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标志的商品销售信息,冈本株式会社的行为违背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大明公司商品的竞争力造成了负面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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