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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挖掘赛事节目版权价值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运动员姚明接受知识产权报记者专访,针对如何挖掘赛事节目的版权价值提出了建议:“我们应从体育赛事的运营权入手,根据市场需求,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和赛事节目版权进行市场化操作,这样才能挖掘体育赛事的最大价值。”
姚明认为,中国体育产业处于很大发展机遇。比如赛事节目版权和篮球衍生品都可能成为篮球产业的下一片蓝海。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体育产业的市场化运营,加强精细化管理,使体育赛事节目明确定位消费者,这样才能挖掘体育赛事的最大价值。
聂震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
该提案重点关注了我国当前网络盗版行为猖獗的现象及危害,并提供了多条就“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的具体建议。从规范行业秩序、规范搜索引擎、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加大司法力度、推动跨行业合作五个方面给出了切实详细的建议:一是规范行业秩序,倡导和鼓励网络文学版权登记和建立网络平台备案制度;二是规范搜索引擎的检索功能,完善事后审核机制及惩戒机制;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四是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五是推动新媒体、传统媒体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合作。这份提案无疑是一次对“重视版权”的呼吁。
杨承志:保护曲艺作者的广播权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杨承志针提交了题为《关于加强曲艺工作者广播权及相关权益保护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得到文艺界多名委员支持。
杨承志在接受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她在对多名曲艺作者调研中发现,广播电台经常以支付少量劳务费的形式规避作品使用付酬问题,且按照法定许可形式播放录音制品的,也未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目前,关于我国广播电台播放他人作品应支付报酬的法律规定已较为完善,但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杨承志说,“此外,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曲艺作品的侵权盗版问题也日趋严重。”
杨承志建议:首先,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新媒体使用录音制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敦促其贯彻落实《办法》;其次,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广播界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再次,充分发挥曲艺群团组织作用,探索一种新的付酬办法,畅通付酬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