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宿松、广德县知识产权局:
为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国家于2013年3月1日颁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我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试点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48号),我局决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贯标”)试点推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范围
从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中优选40家企业开展“贯标”试点工作。
二、试点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11月20日。
三、试点申报材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四、试点申报程序
1、“贯标”企业向所在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填写申报表。
2、各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申报书。
五、有关要求
(一)我局将组织咨询服务机构,进入“贯标”试点企业开展辅导,并结合相关工作对“贯标”试点企业提供支持。
(二)各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开展,指导试点企业认真开展“贯标”工作,协助咨询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服务,有条件的市可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对“贯标”试点企业的支持。
(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应将“贯标”工作作为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来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每年不少于5家企业实施“贯标”并通过认证。
(四)各“贯标”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由主管副总以上领导主抓“贯标”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积极参加“贯标”培训,在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咨询服务机构帮助下,尽快建立起一套可持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市“贯标”试点企业数量分配表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报表
3.国家及省级优势(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1月6日
联 系 人:周宗武 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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