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因认为百度视频通过抓取播放窗口的方式,嵌套乐视网视频资源到百度视频客户端,屏蔽了乐视网网页、网址、广告,造成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乐视网经营者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称,原告发现在被告经营的百度视频移动互联网客户端软件未经许可,在向用户提供视频网络点播服务时,仅抓取了乐视网视频的播放窗口,屏蔽了乐视网的视频网页界面,使得公众混淆乐视网和百度视频的视频来源。被告还屏蔽了乐视网视频前的贴片广告、网页广告、视频播放窗口的插播广告,使得原告无法获得广告收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因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恶意行为已经给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