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购物党”网站提供用户下载的比价插件,侵犯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淘宝公司将“购物党”网站经营者北京聪明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聪明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淘宝网”及“购物党”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合理开支共计32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淘宝公司称,“购物党”网站上提供可供下载的网友插件“浏览器自动比价工具”,用户在下载该插件后使用IE等主流浏览器在“淘宝网”进行购物时,该插件会自动嵌入“淘宝网”页面,用户搜索特定商品,点击相应图标后,会显示与特定商品相同的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链接及促销信息。
淘宝公司认为,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原告经营的网站上直接嵌入内容的行为,不但遮挡、覆盖了原告的网页,严重破坏原告用户良好的用户体验,而且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被告劫持了原本应由原告网站享有的巨额流量,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嵌入插件的行为,破坏了原告网站的完整性。综上,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原告著作权。
由于巨大的用户优势,“淘宝网”已不是第一次被植入插件。在这之前,淘宝公司曾起诉“帮5买”网站不正当竞争。“帮5买”网站提供“帮5淘”插件的下载。用户安装该插件后,使用IE、百度等主流浏览器在“淘宝网”购物时,该插件会在“淘宝网”页面嵌入“帮5买”网站的广告栏和搜索栏,并在购物页面的标价附近嵌入“现金立减”等标签,点击后则跳转至“帮5买”网站完成交易。淘宝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并获得支持。
目前,淘宝诉“购物党”一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