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案情简介】
极科极客公司是“极路由”路由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极路由”用户在极路由云平台下载“屏蔽视频广告”插件,再通过“极路由”路由器上网,可屏蔽爱奇艺网站视频的片前广告,并在官网上对此加以宣传。爱奇艺公司起诉认为,被告的行为降低了广告主投放广告的曝光率,严重破坏视频网站的健康生态链和正常商业秩序,被告却借此迅速获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10万余元、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极科极客公司辩称,该公司与原告分属不同的行业领域,不存在竞争关系。涉案插件不是“极路由”的组成部分,系独立的第三方开发者上传到公司开放平台的。消费者可自由选择是否选用屏蔽视频广告的插件,该公司对此没有过错。第三方的屏蔽视频广告插件没有针对原告网站,目的是增强用户的上网体验。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呈现出超越国界、超越业界的特点。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非一成不变之定势,而应区别其不同行为,因时因事具体分析。判断经营者之间有无竞争关系,应着眼于经营者的具体行为,分析其行为是否损害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极科极客公司利用“屏蔽视频广告”插件和“极路由”路由器屏蔽爱奇艺网站视频的片前广告,导致双方在商业利益上此消彼长,使本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双方因此形成了竞争关系。相关事实能够印证“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由极科极客公司开发、上传的事实,极科极客公司亦是“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积极推荐者和主要获利者。爱奇艺公司通过爱奇艺网站为用户提供在线视频播放服务,并以片前广告获取商业利益,这一商业模式本身是合法的,由此产生的商业利益依法应予保护。极科极客公司为获取商业利益,利用“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直接干预爱奇艺公司的经营行为,看似符合消费者眼前利益,但长此以往必将导致视频网站经营者“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从而向收费模式转变,最终也将损害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故认定极科极客公司的行为超出正当竞争的合理限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极科极客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首例硬件厂商屏蔽广告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此案判决中有关竞争关系的认定应着眼于经营者的具体行为是否损害其他经营者竞争利益的分析、开发和上传相关插件的行为人如何认定、被告行为正当性与否的论证等问题,颇具新意和学术研究价值。本案的判决结果意味着拦截视频网站广告的硬件厂商不被法律支持,将影响相关硬件厂商对自身商业模式的调整。此案入选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2014年中国十大最具学术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