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商标的纠纷一直不断,抛开赤果果的侵权不说,单是许可使用、权属纠纷就让各路商家头疼不已。加多宝对阵王老吉,20场战役,以1胜19负谱写了商标使用人的一曲悲歌。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理清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转让的关系,弄清如何办理,是公司节节高攀的不二法门。各位先请坐,下面商标律师带您来细致分析一下两者的区别。
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要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了,有了合同才能在法律的框架里办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1. 明确许可商标的专用权。应明确商标注册人及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证的有效期,即商标许可人主体资格应合法,商标注册证应真实、合法、有效。
2. 明确被许可人的使用权限。被许可使用的商品,被许可使用期限(不能超越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商品的销售范围、合同期满后使用该商标货物销售的缓冲期限,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被许可人有无权力再实施许可等。
3.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能改变注册商标标志,应维护商标声誉,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知许可人。许可人有责任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许可合同期内,许可人不得申请注销及注册商标等。另外,许可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能否转让该商标等。
4. 明确商标使用许可费用。许可合同应明确商标是否有偿使用,如有偿使用应明确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5. 明确合同终止条款。终止条件应明确和尽量细化,什么情况下许可方可解除合同,反之,许可方则不能解除合同。如以许可方的商标为字号新成立的公司,则应明确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应规定期限内变更新成立公司的字号。
6. 明确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被许可人违约时许可人的权利,许可人违约时被许可人享有哪些权利。明确合同争议及其解决机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 填写的注册号应当同商标注册证上的号码一致。
2. 所填写图样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图样一致。
3. 合同当事人合意决定许可区域,如“中国大陆地区”。
4. 合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协议有效的时间区间,必须写明年月日,在这个时间区间以外的任何时候,许可方无许可使用商标的义务,被许可方也没有使用商标的权利。
5. 商标许可的方式有三种:商标独占许可,商标排他许可以及商标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商标权人也不得使用该商标。
6.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法》将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7. 商标使用许可应当到商标局备案,备案手续由许可人或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不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 合同当事人可以合意决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协议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9. 在使用许可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即许可方要监督被许可方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被许可方要保证商品 (或服务)质量。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过程
转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1) 一般的商标专用权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2)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转让商标专用权。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册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原商标专用权所有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转移手续。
转让已申请但未获注册的商标
原申请人视为放弃该商标未来获得注册后的一切权益,未完成的注册商标手续由受让人继续完成。
注意事项
1. 申请转让的商标可以是已注册商标,也可以是已申请但未获得注册的商标。
2. 申请转让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人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3. 商标专用权转让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但原商标专用权人死亡或注销的除外。
4. 转让商标专用权必须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核准转让后会对商标转让行为进行公示,受让人自公示之日起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申请或者公示的商标专用权视为未转移。
5. 每一项商标专用权的转让申请只能对应提交一份申请。
6. 申请商标专用权转移应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由受让人缴纳。
7. 注册商标转让属于全部转让而不是部分转让;
8. 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使用商品(或提供服务)不能超过原来核定的使用范围;
9. 转让注册商标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捉出书面申请并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和公告;
10. 法规未规定转让的有偿性、无偿性;
11. 注册商标转让属于自由转让而不是限制转让。
12. 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13. 当事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应合法有效,转让人应是有权转让商标的权利人,否则商标局可能会不予核准转移申请。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14. 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15. 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标分类分别填写。
准备申请书件
(1)《转让\转移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移转的,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盖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
办理商标转移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时除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
(1)集体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集体成员名单、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2)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检测能力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3)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地方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同意该地理标志转让的批复、受让人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律师出谋
到底是选择商标使用许可还是选择商标转让呢?如果希望打造自己的品牌,资金足够充裕,资质完全够格,商标持有人又愿意成人之美,那么当然要选择商标转让,获得全部权利以绝后患。这是因为创造一个驰名品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需要累积若干年的声誉和商誉,这些都凝聚了商标使用人的智慧和汗水。如果没有商标所有权,一旦许可使用到期,法理无情,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世界上许多知名企业深谙此道,为了收购具有潜力的商标,或者收购可能影响自己品牌的商标,他们往往会成立若干小公司,借助小公司来进行收购以避免商标持有人的狮子大开口。
不过商标使用许可也并非全无用武之地,如果商标持有人执意不肯转让,也可以借助好的商标先占领市场,然后在逐渐扶植自己的嫡系品牌。又或者为了给自己的品牌打造一个天下无二的环境,借助独家许可将某些商标雪藏个几十年,虚虚实实,真是商战如战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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