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滥用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的被许可人不正当行使专利权,或者利用其专利优势地位,不正当地限制专利交易或者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为,它与专利制度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宗旨相悖。
因而,从本质上看,滥用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滥用的故意,且其行为侵犯了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实践中,专利权滥用现象甚多,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跨国公司利用专利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综合起来,滥用专利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为:
1、专利许可、专利池中的专利权滥用。
2、专利网布局中的专利滥用。
3、专利渔翁”(PatentTroll)策略。专利渔翁,也称专利钓饵,其基本形态是专利管理公司从个人、投机公司等购买专利,引进有才干的律师,采用专利诉讼战略,赢得高风险的回报。从公正的市场竞争角度,专利渔翁无疑是对专利权的滥用,它不合理地限制了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
4、“放水养鱼”策略。该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规定不完善的漏洞,在得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时,有意不及时提起侵权诉讼,待侵权人的产业做大做强之后,再提起停止侵权的诉讼。
5、“恶意诉讼”策略。恶意诉讼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滥用专利权行为。采取此策略的行为人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禁止他人实施,以获得竞争优势、独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