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提起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如何组织证据进行答辩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答辩证据及流程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办理手续流程: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超凡知识产权”网上搜索公司名称即可!

  申请费用:国家官费 0元/件+代理费5000元/件 = 5000元/件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手续流程: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时间概念:自上报之日起,大约需要12个月的时间。

  代理人建议:只要商标专用权人尚有民事能力,就应当答辩,以维持自己的商标权。使用证据相对是比较宽泛的,尽可能收集;但是,代理组织应当在商标管理过程中提醒商标专用权人注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自己的商标并保留证据。

  鉴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案件的委托人需求不同、个案逻辑关系等不同,且知识产权法律技术含量较高;鉴于由商标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公司组成的先锋知识产权咨询分析师团队对案件实行“一案一议”的制度,由律师和准律师等专业人才进行代理文件写作,摒弃“模版化”作业,实行个案分析、个案处理,能够真正地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以充分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答辩的成功率如何撤三申请答辩有必要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连续三年没使用或者有使用商标的证据谁来拿?

  国家商标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项的规定,对于已经注册成功(即已经合法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的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进行撤销通知。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国家商标局不会自行对于注册商标进行撤三通知,通常都是由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的(大多数是该商标的竞争对手)。国家商标总局受理了申请以后,会给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可见撤三申请人只要提出个申请就可以,而作为商标注册人的你则需要对此申请做出回应,这三年有使用过商标或者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由你(撤三答辩人)来拿。

  答辩成功率是否高先问问你自己

  首先你得认清自己在过去三年有没有使用过商标,如果有的话,那别担心,找出那些小票或者合同及其他的相关使用凭证就可以了。如果确实在过去三年有使用过商标,是肯定能找出证据材料的,对方对你的撤销申请成功率不是很大。

  如果你在过去三年自己没有使用过商标,那么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许可他人使用过或者有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如果有的话,那你的答辩依然有效。

  如果你过去持有商标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经营活动,而是为了待价而沽,因为你持有商标的目的违背了商标法的精神,所以你答辩的成功率不是很高

  所以的话,只要你在过去三年确实抱着正确的目的去使用过商标了,那么撤销答辩成功率会比较高。如果你只是把商标当作增值工具,那你的成功率就不是很大了。

  再看看撤销申请人的目的

  有些撤销申请人已经认定了你过去三年没有使用过商标,那么这时候就看你自己是否真的没使用了

  还有些撤销申请人是完全出于试探的心理,一般而言,如果你不答辩的话,你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宣告无效。所以的话,你要格外注意这部分投机人群

  商标局有个数据,目前,大约每年有2000多件因三年不使用而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对其中50%左右的申请,均予以核准撤销。之所以撤销申请成功率会这么高,除了提出申请撤销的人胸有成竹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使用的证据需要商标注册人提供,而大多数注册人或者因为死亡不存在或者因为自己确实拿不出过去三年有使用过商标的证据,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程序基本上启动到答辩这一环节就宣告了撤销申请人的成功,进而导致商标被撤销。

  商标撤三复审,做出了几年的使用证明,裁定有效,对方提出复审会是什么情况?

  1,做出了2012年,2011年的商标使用证明。

  2,商标局裁定我的商标继续有效。

  3,如果对方提出撤三复审,会有什么情况。我需要做什么?

  商标局裁定我的商标继续有效。你继续使用就可以的。建议你随时监测自己商标的情况(可以找靠谱的商标事务所帮你监测着你的商标),另外,如果对方提起复审必须要有新的证据,再质证之类的。商标局会有官方文件寄给你,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就可以。。如果是你使用多年的商标,正在使用中的,被撤销的可能性不大。还有就是建议你搜集他的资料,他撤销你的商标说明他想用这个或者近似的,在你的商标没有无效之前,它的使用就是侵权的,到时候还可以就他的侵权行为协商,让其赔偿,甚至走诉讼的程序。

  我在商标事务所工作,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商标撤三答辩书(范文)

  答辩人:李明

  地址:吉林长春绿园区新竹花园

  电话:18943156815

  异议人:爱利思达生命科学株式会社

  地址:日本东京

  答辩请求: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对答辩人之“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答辩人自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转发的异议人爱利思达生命科学株式会社所提出之对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书后,答辩人认为异议人显然是错误的理解了《商标法》以及对答辩人申请注册商标“农村俱乐部+图形”存在误解。答辩人认为异议人的异议不能成立。

  被异议人认为: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刻意抄袭、模仿。不会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被异议商标名称系被异议人原创,具备商标该有的显著性,不构成对引证商标的模仿或抄袭,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会引发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

  理由如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图形含义和组成截然不同答辩人是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自己公司长期使用的商标以个人名义依法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本没有侵犯异议人的在先权利,异议人对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存在误解,答辩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人申请“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更不相同,双方商标在整体构成和外观上都有明显区别,两商标根本不会造成混淆

  1、答辩人商标图案,图案加农村俱乐部”的组合商标,该商标是答辩人独立创立的,根本不是打擦边球,临摹、复制异议人商标。该商标具有象征意义,其中的的图案代表答辩人商标所属的行业及产品;使用“农村俱乐部“作为申请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是因为公司是其多年来一手创立并且发展起来的。选择“农村俱乐部”作为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商标构成要素是很容易理解的,也是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答辩人之被异议商标是独创的,具有极强的识别性和显著性,将“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与被异议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对,凭借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够判断出二者在整体视觉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两个图形商标主要部分的线条结构也明显不同,相关公众不会将二者混淆或误认。答辩人通过自己独特的思考与创新,经过正当的途径和方法,踏踏实实创立自己的品牌,竟被异议人指责为恶意,令人大为不解和感慨!

  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图案,很明显,比异议人引证商标复杂得多,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明显区别于异议人引证商标;异议人引证商标比较简单,为英文加图形,。无论从答辩人申请注册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整体,还是从其主要部分进行对比,双方商标都明显不同,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自身具有区别于包括异议人商标的显著特征,不会让消费者造成混淆。从外在特征上讲,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不相同,也不相近似,这是显而易见的。异议人错误的试图仅从图形的角度去论证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与其引证商标近似,这是以偏概全,也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的;商标是否近似应从商标的综合外部特征,及直觉印象来判断。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和异议人引证商标各具显著特征,在使用中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肥料是普通消费品,广大普通群众很容易从商品商标的综合外部特征和直接印象判断出商品来源和提供者。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中更突出文字,其中的文字足以使普通消费者把双方商标区别开来,相关公众的一般观察力不可能将两者相混淆。如果说两个造型相同、大小一致,保持一定距离,呈一上一下或一前一后队列式排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是一种“跟随”,下面的跟随上面的或后面的跟随前面的;而被异议商标实质上就是一种“超越”,下面的超越上面的,后面的超越前面的,就如同时下的中国各种行业,有朝一日必将超越欧美日韩。

  类似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比如,美国“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是在中国也已经注册的饮料驰名商标,杭州娃哈哈公司在相同商品上注册“非常可乐”,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这显然不是可口可乐公司不懂商标法或核准注册“非常可乐”的商标局不懂商标法,而是压根不构成近似。

  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所用于的商品不仅不相同、不类似,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答辩人与异议人生产的商品既不是同一类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答辩人与异议人经营的商品在使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也完全不同;人们也不可能将两者联系起来,答辩人“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怎么会侵犯异议人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呢?

  异议人主要经营农药,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用,应该注销商标。建议撤销异议人的商标。恶人先告状。

  被异议人以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有资格申请注册商标。

  答辩人公司的字号,及其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使用由来已久,至今在业界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答辩人李明是公司的创始人,本公司是一个生产农用物资的企业,在十多年前白手起家,经过十多年的艰苦打拼,一手创建起来的,“农村俱乐部加图形”从一开始创业就已经使用;农村俱乐部+图形”从1995年即开始使用,一直至今,在业界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上述资料可以说明答辩人公司是一个实力雄厚,注意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而不是打“擦边球”,搭便车,扰乱市场秩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奸商;答辩人是善意申请注册自己早已使用的商标,并非恶意摹仿、复制异议人商标。

  拥有“图形加文字”字样的其他商标被国家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已经有先例

  异议人引证商标仅是一个普通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任何知名度。可以说,至今异议人的商标在业界也没有什么影响,更谈不上是知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其近似范围应当谨慎掌握,严格把关,否则将导致严重不公,反而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市场繁荣。

  总之,答辩人申请注册“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系出于善意,该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有明显区别,不构成近似,更不相同,根本没有侵犯异议人商标的在先权利。答辩人认为,异议人所提出的商标异议是无理的,其向商标局所提出的理由也不成立,证据更不充分。反映出异议人对答辩人商标注册申请是恶意异议,其目的是试图贪婪的垄断一切与“佳丽”字样有关的商品标志及字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答辩人理解异议人维权保护的迫切心情,但是为了自身利益,

  而排斥他人合法的注册行为,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市场竞争应该建立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以自身的想法强加于人,对答辩人来说显失公平。随着时代的进步,商家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强,那么小企业的品牌发展之路将变得满是荆棘,难上加难。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商标局给予小企业更多的帮助和发展空间。依法裁定异议不成立,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并无不当之处,申请商标注册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也完全合法。答辩人请求国家商标局依法驳回异议人对答辩人“佳丽+JIALI+图形”商标的无理异议,对答辩

  人所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核准注册。

  此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答辩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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