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全国首例非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案宣判

来源:江苏高院 | 知产库

编者按:近日终审判决的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无锡市侨声娱乐有限公司一案(2015苏知民终字第100号)中,江苏高院明确,未经批准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违反法律规定,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声影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以自己的名义独家管理授权、发放许可及向侵权者提起诉讼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关于“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禁止性规定”。

备注:除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五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在音乐、音像、摄影、文字等领域,都分别不同程度地存在未经批准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