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诚勿扰的服务性质看其商标争议之焦点

  来源:知产力(微信ID:zhichanli)

  作者:潘建华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非诚勿扰”要改名了!

  “江苏卫视”栽了!

  ……类似这样的标题充斥着微信朋友圈的各个公号。情况我想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商标权人金阿欢于2010年9月获得“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而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则自2010年1月开播以来,火爆至今,于是金阿欢将江苏卫视、珍爱网等相关单位告到法院,一审败诉,二审终胜诉。

  从目前本案所公布的一审及二审判决来看,这个案子从法律的角度来归纳,争议焦点就在于: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这种电视节目的形式是否与本案商标核定注册的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性服务?

  个人认为,这是毫无疑问的。

  首先,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的定位是什么?仅仅是娱乐节目?真人秀?还是实实在在的在进行“交友服务”?

  两点足以说明上述问题。

  一、看过“非诚勿扰”节目的观众想必都很清楚,主持人孟非几乎每次开场都会快速的念上一段“欢迎大家收看江苏卫视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非诚勿扰”。而在节目中,孟非更是经常将上述“生活服务类节目”作为一种调侃,比如“我们是服务类节目,就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嘛”,“做好我们的售后服务”等。那既然江苏卫视不断的强调自己就是生活服务类节目,是给广大单身男女提供服务的,那这种服务不是交友服务又是什么服务?

  二、随着“非诚勿扰”节目的火爆,伴随着该节目的各种争议也不断,最为旁人所诟病的就是:非诚勿扰上都是托。而恰恰这点,也是江苏卫视最不愿听到的。于是在节目中,该栏目也在不断的向观众传达出这种的信息:我们的男女嘉宾都是真实的,上演的一幕幕感人场景也都是真实的。如要举例的话,最近的一期,即15年12月19号那期。在这期中上演了神奇的一幕。而孟非则激动不已,再次强调:这些都是真的。既然江苏卫视强调一个“真”,这就是使他与一般的电视节目有了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非诚勿扰”节目不是在通过电视向大家展示一个娱乐化的交友过程,不是为了电视节目效果的需要而刻意营造一些浪漫,而是要真真切切的帮各位单身男女介绍对象。那这不是交友服务又是什么服务?

  通过以上两点可以看出,“非诚勿扰”节目由于给自己的定位,以及在节目中不断向公众传达出的信息,它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娱乐性的电视节目,而是在切实的给广大单身男女提供交友服务,帮助广大单身男女找到自己的爱情。从这点上来看,它与婚姻介绍所、婚恋交友网站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区别。

  其次,回归到商标侵权判断的本质。所谓商标侵权,其核心在于“是否会让相关公众造成混淆”。而相关司法解释中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商标分类表、区分表等只是作为参考,法院应当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虽然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表面上可以归到第41类“电视节目”类,但是该类更强调的是电视节目制作服务,而不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一审法院的认定确实欠妥。何况,在当今各种电视节目形式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全面考虑电视节目的内容而依然拘泥于其只是电视节目的形式的话,恐怕是要落后于时代了。

  但是,我个人认为,此案还没完结。“非诚勿扰”这个很平常的词为大家所熟知特别是与婚恋交友相联系,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冯小刚导演2008年贺岁档的大热电影《非诚勿扰》。而本案的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字体设计与该电影海报中的设计如出一辙。所以,后面可能还会发生些什么?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