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知识产权案例入选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1月7日,人民法院报推出了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报评选出的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分别是:

  广西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北京口碑公司非法经营案、腾格里沙漠污染案、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案、上海浦东宣判全国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南京虐童案、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案、复旦投毒案、最高法院改判马乐“最大老鼠仓”案。

  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分别是:

  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纠纷案、天猫管辖协议被认定无效案、杨剑波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案、双环股份公司与本田株式会社专利纠纷案、“网络名人”发微博贬低见义勇为大学生案、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认定虚假诉讼案、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

  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例三件

  一、上海浦东宣判全国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

  简介:2015年11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全国首起流量劫持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点评: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

  对于流量劫持,网民还很陌生,但上网时遇到各种恶意软件修改浏览器、锁定主页或不停弹出新窗口、强制访问某些网站的现象却很常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全国首起流量劫持刑案,使得这种司空见惯的流量劫持行为首次被定罪,也揭开了鱼龙混杂的互联网生态系统的冰山一角。流量劫持案件的判决,对保障我国互联网安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流量劫持能带来巨大的暴利,却不用承担太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流量劫持也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流量劫持行为稍纵即逝,举证难度大,再加上执法部门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此类行为难以被查办。本案从法律层面对流量劫持行为予以惩处,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示范作用。

  二、双环股份公司与本田株式会社专利纠纷案

  简介:2015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双环股份公司与本田株式会社专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本田株式会社要求双环股份公司、双环有限公司以及双环新能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上诉理由,维持本田株式会社赔偿经济损失1600万元的一审判决。

  点评: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

  本案案情复杂,涉及纠纷众多,审理耗时12年。这一案件的审结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明确了警告函正当性的认定标准,统一了判断侵权警告行为正当性的裁判尺度。

  权利人通过发送警告函的形式制止生产者和销售者停止侵权行为,是一种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维权方式。判决明确了这一救济行为不以法院作出侵权判决为前提,权利人可通过侵权警告达到制止侵权的目的,甚至达到在市场上先发制人而不需要提起侵权之诉的效果。但如果权利人为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或者破坏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以不正当方式滥用侵权警告,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

  简介: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于正等5名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北京高院最终认定,大陆热播剧《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于正等5名被告公开道歉,停止传播《宫锁连城》,5出品方共同赔偿原告琼瑶500万元人民币。

  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

  历经近19个月的诉讼历程,琼瑶因于正未经其许可,擅自采用其《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宫锁连城》,诉请法院确认侵害其著作权的侵权案,终审获得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5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琼瑶称“正义胜利了”,说出了著作权人的共同心声。

  本案一审和二审法院通过判决琼瑶著作权维权胜诉,告诉我们的是,著作权是民事权利,必须依法予以保护;保护著作权,就是保护创造、保护知识、保护文化、保护文明。

  琼瑶说的“正义胜利了”,说明的就是这样的道理。每一个著作权人都希望保护著作权的“正义”,在每一个著作权争议案件中,都能够得到“胜利”的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