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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阮开欣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江苏卫视频道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该判决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很多人都惊讶于自己收看了多年的电视节目竟然属于违法的商标侵权。笔者认为,该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商标申请程序中延迟公开问题,二审判决在判断混淆可能性时也欠缺考虑了被告的善意因素(在后使用人的善意应当是混淆可能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的原告金阿欢在2009年2月16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非诚勿扰”商标,直到2010年9月7日才获得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而江苏电视台的《非诚勿扰》节目在2010年元月开播,根据当时商标局的延迟公开情况,江苏电视台在开播之前很有可能无法在网站上检索到原告的商标申请,客观上无法得知在先的商标申请,其使用《非诚勿扰》作为栏目名称不具有过错,完全属于善意状态。在《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中,法院显然是承认了在先申请人的商标权,否定了善意使用人的权利。
而与本案不同的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今年3月11日判决的“微信”商标案涉及到同样的延迟公开问题,腾讯公司在开始使用“微信”标识的时候无法得知在先的商标申请,然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却否定了在先申请人创博亚太科技公司的商标权,而肯定了善意使用人腾讯公司的权利。这一结果与《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的二审判决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从而存在同案不同判的嫌疑(不同之处可能在于微信案中存在商标异议)。
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我国申请商标的延迟公开问题,其也催生了在后善意使用人貌似“反向混淆”在先申请人的不正常情形。而商标法的在先原则和申请商标的及时公开是紧密配套,不可分离的。国外对于商标申请都严格实行及时公开,笔者进入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官方网站进行商标检索予以例证(今天是2016年1月4日)。
1、美国
进入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查询网站,登录链接是http://tmsearch.uspto.gov/bin/gate.exe?f=searchstr&state=4808:gej27o.1.1 。在“申请日”检索字段中,选择时间“2015年12月30日”,即可显示该日申请的所有商标。如果输入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31日”,该网站则无法显示内容。基本可以证实,美国申请商标的延迟时间大约为5天。
2、韩国
进入韩国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网站,登录链接是http://engdtj.kipris.or.kr/engdtj/searchLogina.do?method=loginTM 。在“申请日”检索字段中,选择时间“2015年12月31日”,即可显示该日申请的所有商标。如果输入的申请日为“2016年1月1日”,该网站则无法显示内容。基本可以证实,韩国申请商标的延迟时间大约为4天。
3、欧洲
进入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查询网站,登录链接是 https://oami.europa.eu/eSearch/#advanced/trademarks 。在“申请日”检索字段中选择时间“2016年1月4日”,即可显示该日申请的所有商标。可以看出,申请欧洲商标几乎没有时间迟延。
4、加拿大
进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网站,登录链接是
http://www.ic.gc.ca/app/opic-cipo/trdmrks/srch/tmSrch.do?lang=eng 。在“申请日”检索字段中,选择时间“2015年12月24日”,即可显示该日申请的所有商标。如果输入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5日”,该网站则无法显示内容。基本可以证实,加拿大申请商标的延迟时间大约为10天。
5、香港
进入我国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商标查询网站,登录链接是http://ipsearch.ipd.gov.hk/trademark/jsp/main_schi.jsp 。在“申请日”检索字段中,选择时间“2015年12月23日”,即可显示该日申请的所有商标。如果输入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4日”,该网站则无法显示内容。基本可以证实,香港申请商标的延迟时间大约为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