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陈志兴
放慢生活的脚步,稍微留点儿意,你会发现有些有意思的人和事。有些还富有传奇色彩。
在这里,我就准备和大家分享一位传奇人物。为行文方便,暂且称呼他为老王吧。不过,一定要事先声明,我并没有和老王打过任何交道,也没参与过与他有关的任何案件。所以说,我与老王无冤无仇。在这里由他引出一些轶事,并无任何恶意。
大概是一年多前吧,我的新浪微博@志兴法官 收到老王发过来的“未关注人消息”,大意是说我的同事在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判他败诉,虽然最终二审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但他仍然认为一审法官,也就是我的那位同事存在枉法裁判的问题,并且要求转告我的那位同事,他会摆下擂台,要与我的那位同事公开辩论,大战三百回合!当时也不知道咋地,突然觉得老王很有意思,竟然开始默默地关注他的微博。一直持续到现在。
当然,说到这,各位看官或许会觉得在这整个事件当中,反倒是我显得“有点意思”。或者说,无聊至极吧。不过,我自己倒还真的是刻意为之。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对权利人、被控侵权行为人、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各类群体进行观察或者与他们交流互动,能够得到很多卷宗中不能获得的宝贵的背景性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人生阅历,无形当中能够更好地确保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有意思吧,各位在揣摩法官的同时,法官们也在默默地关注着你们。
有点儿远了,重新回到老王吧。为什么突然提起老王?《好的诉讼环境你我都需要》作为首发文章在“陈志兴的知产圈”推出后,我也在新浪微博@志兴法官 进行了转载。老王阅读后做了转发和评论,并在其微博上做“置顶”处理。
看看老王怎么说的: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看,法官普遍袒护侵权者,让侵权者觉得有利可图,所以案子越来越多!哪个法官不服,欢迎公开用具体案例与我辩论!因此,要埋怨就谴责哪些包庇侵权者的法官吧!不得不承认,我们现阶段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确实不太理想,但说法官“袒护”、“包庇”侵权者也未免有点儿夸大其词、歪曲事实。法官们一直是在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实践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理念。
直接上图吧:
事实面前,再多的言语都显多余。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侵权成本低、举证难度大、赔偿数额低、维权成本高”这句话也确实成为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顺口溜。
能不能辩驳?当然可以。“举证难度大、赔偿数额低、维权成本高”虽然让法官遭受“对侵权行为制裁不利”的批评和质疑,但法官们真的是很冤枉。
纯属躺枪!
在我去年完成的《侵犯专利权法定赔偿适用问题研究》这篇调研报告中,通过实务数据分析,发现“法定赔偿适用比例高、赔偿数额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权利人主张适用法定赔偿的比例高、且很少提交证据。当然,权利人也有自身的难度,即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另外,还有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原因。因此,调研报告继续研究了实务中法定赔偿的适用遭受诟病的七大原因以及完善法定赔偿制度的四项建议,并且呼吁“与权利人共同完善法定赔偿适用规则”。
大家都想自己的工作得到社会的肯定,而不愿默默忍受无理的责怪。最后,还是感谢老王对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关注,也请老王继续保持,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做的更好!我们有理由期待老王能够早日看到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