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知识产权第六十二号局令)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合同的生效日不一定是合同的签订日,应当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
2、到哪里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办理许可备案。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参照涉外当事人规则办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设在地方的代办处办理;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涉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文件。
3、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否需要缴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专利局设在地方的专利代办处不收取任何费用。
4、外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能否在中国备案?
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同时包括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申请)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其中的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申请)出具备案证明。
5、办理许可备案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该申请表应当为标准表格(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a.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b.中国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c.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当地主管机构出具的注册证明,该注册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4)由许可人、被许可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或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许可专利的,办理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时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进出口登记证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