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利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
在美国,如果问专利审判哪家强?答案一定是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Marshall division)。
按照美国法律,专利诉讼案件属于联邦地区法院专属管辖,州法院无权染指。全美有50个州94个联邦地区法院 ,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受理的专利诉讼案件多年以来一直位列前三甲。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15年上半年,全美专利一审案件收案3122件。其中,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专利诉讼案件1387件,达到全美一审专利案件44.4%,是排名第二的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254件,占比8.13%)的5.46倍。 德州东区的专利案件大部分又集中于马歇尔分院。
根据官方网站的介绍,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一共有8位法官。首席法官是委内瑞拉裔RON CLARK,2002年任联邦地区法官,2015年开始担任首席法官。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本部设在泰勒市(Tyler),另设有马歇尔等5个分院。马歇尔分院现任法官有3位:罗德尼·吉尔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 ,Robert William Schroeder III和Roy Payne。 罗德尼·吉尔斯特拉普法官是全美国,估计也是全世界最忙的专利审判法官(吉尔斯特拉普法官有6名辅助人员,1名法庭助理(Courtroom Deputy),1名法庭记录员(Court Reporter),1名司法助理(Judicial Assistant),3名法官秘书(Law Clerk)),2013年的专利案件是941件 ,2014年8月其在审的专利案件达到860余件,远超德州东区排名第二的莱昂纳多·戴维斯(Leonard Davis)法官(当时的德州东区首席法官,专利案件274件)。他擅长促进庭前和解,审判前和解率达到88%,而全国平均数只有75%。他甚至被称为顽强的调解人,不厌其烦的尝试调解案件(”tenacious” mediators who will try over and over again to settle a case)。
马歇尔市位于德州东北部,距离德州与路易斯安娜州的边界只有几分钟车程,而距离最近的大城市达拉斯则有240公里。马歇尔市建立于1841年,为纪念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4任首席大法官约翰o马歇尔而得名,面积77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3万。 虽然马歇尔分院审理大量的专利诉讼案件,但这里并不是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相反,马歇尔市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城,以棉花种植、伐木、铁路运输作为主要经济产业。历史上,马歇尔拥有整个德州数量最多的黑奴,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邦联的重要城市,也曾经作为密苏里州流亡政府的首府(密苏里州本身不属于试图独立的南方邦联,但是其州长因为支持南方的独立运动,于1861年离开密苏里州的首府,成立流亡政府)。直至今天,马歇尔市民仍然热衷于谈论美国内战历史,而很少知道当地出现的大量专利案件。马歇尔历史上曾经是德州最为富裕的地区之一,但是在二十世纪末期经济陷入衰退。随着马歇尔市聚集大量的专利诉讼,经济又开始有所复苏。
在美国,专利诉讼耗资巨大。2013年BBC的报道称,专利案件,无论难易程度都要花费600万到1200万美金,(2011年,美国NPR电台报道称,每个专利案件的诉讼费用是200万到500万美金)马歇尔分院平均每天都要消耗200万美金的诉讼费用。现在的马歇尔市是专利律师的圣地,他们到了马歇尔,就好比软件工程师到了硅谷,到处都是工作机会。蜂拥而来的专利律师刺激了当地的住宿、餐饮行业,甚至房地产业的发展。为了能够在马歇尔市提起诉讼,制造管辖连接点,大量的Patent Trolls(专利怪物)或者NPEs(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经营实体)在马歇尔市租赁办公室,设置空壳公司 。而为了讨好马歇尔市的陪审团,各方当事人脑洞大开想尽一切办法,包括赞助当地组织的各种庆祝节日,例如当地诉讼常客Tivo在庭审前在Farm City Week节牲畜拍卖会上花1万美金购买一头牛,而三星公司则是当地各种庆祝节日的主要赞助商 。在马歇尔分院的对面,有一家三星溜冰场,是整个德州东区唯一一家溜冰场,游客络绎不绝,每年为马歇尔市带来数万美金收入 。完全可以说,专利诉讼经济推动着马歇尔市的发展。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专利审判最强法院的光辉历史,必须从T·约翰·沃德(T. John Ward)法官说起。 沃德1943年出生于德州博纳姆(Bonham),1964年在德州理工大学获得文学士学位,1967年在贝勒法学院获得法学士学位。1999年,沃德从事律师职业31年后被克林顿总统提名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直至2011年退休。
沃德法官是典型的德州人,直接了当,平易近人但是脾气火爆。在任期间,沃德法官致力于提高专利案件的诉讼效率。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允许规定仅在本地适用的诉讼规则。为了加快诉讼进程,沃德法官制定了新的诉讼规则:要求当事人迅速开示相关信息,缩短庭前证据收集阶段的时间,处罚迟延交换证据、隐瞒证据的律师,要求双方当事人明确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争议焦点以节省庭审时间。沃德法官禁止在动议阶段提交超过一百页的诉讼材料,在辩论阶段使用棋赛计时钟以限制时间。新的诉讼规则被称赞为”火箭速度”(rocket docket)。在Laser Dynamics Inc. v. BenQ案中,由于被告未能在庭前证据开示阶段提交一系列的相关邮件,沃德法官对被告处以50万美金的罚金并且下令减少其三分之一的庭审时间。 沃德法官不仅审判效率高,而且作出的判决大都有利于专利权人。有数据显示,沃德法官审理的专利案件,专利权人胜诉率达到88%,而美国专利诉讼的平均胜率只有68%。 从1999年到2006年,沃德法官审理了160件专利案件,只有1件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回。沃德法官早期的专利案件90%都是在马歇尔分院审理的。
自从沃德法官上任以来,德州东区法院的专利案件数量飞速上涨:1999年14件,2000年23件,2001年33件,2002年32件,2003年55件,2004年108件,2005年159件 , 2006年264件,2007年368件,2008年300件,2009年240件 ,2010年298件 ,2011年418件,2012年1260件 ,2013年1495件 ,2014年1434件。
根据美国法律,专利案件的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产品销售或使用的地方起诉。德州东区法院聚集起如此之多的专利案件是原告选择的结果。那么,为什么德州东区法院如此受原告的偏爱?
有观点认为是因为其他的联邦地区法院忙于审理刑事案件尤其是毒品案件无暇处理专利案件,还有的认为是其审理速度快(即前面所说的Rocket Docket)。但是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况,2010年莱姆利教授的文章即指出审理速度最快的是威斯康辛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和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根据普华永道最新发布的数据,从1995年到2014年,平均审理速度最快的是弗吉尼亚州东区法院,从起诉到庭审的时间是1年;其次是威斯康辛州西区法院,1.1年;而德州东区法院排名第7,2.3年,和美国平均数一致。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德州东区法院聚集大量专利案件的原因大致有:
1、胜诉比率高,赔偿数额高
根据普华永道的数据,从1995年到2014年,德州东区法院原告胜率达到55%,排名第1,而美国的平均胜率只有33%;平均赔偿额度是894.9万美金,排名第5,美国的平均赔偿额是539.1万美金。 德州东区法院2009年在Centocor Ortho Biotech, Inc. v. Abbott Laboratories案中判决被告赔偿16.7亿美金 ,是美国有史以来赔偿额度最高的专利侵权案。考虑到案件数量、胜诉比率,以及审判前和解的比率,德州东区法院虽然在平均赔偿额排名第5,但获得高额赔偿的几率仍然很大。
2、当地特有的诉讼规则有利于Patent Trolls
Patent Trolls(专利怪物)是指不从事发明,也不实际使用专利,一般从他人(个人发明者,或者破产的公司)处购买专利,通过提起诉讼或者发出许可以获利的公司。由于Patent Trolls带有贬义,而后又改称为较为中性的NPEs(非经营实体)。Patent Trolls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在一个案件往往起诉多个被告。但是美国2011年9月16日生效的《发明法案》制定了反合并审理条款,规定专利所有人必须针对每一个被告提起单独诉讼。受到该条款的影响,德州东区法院受理专利案件数量在2012年以后比2011年涨了三倍。这也说明德州东区法院对于Patent Trolls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事实上,反合并审理条款也正是针对德州东区Patent Trolls同时起诉多个被告的情形而制定的。
按照德州东区法院的诉讼规则,法官在作出证据开示命令时,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无需等待对方当事人提出证据开示申请,即应当准备出示其拥有、管理或控制的与起诉或答辩事由的所有相关的文件、电子文档或有形材料,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证据开示的延期。这一方面固然提高了诉讼效率,但是更有利于Patent Trolls,因为它们不实施专利,没有多少证据需要开示;相反,被告则往往承受高额的证据开示费用的压力,致使相当数量的案件被迫在庭审前和解。
在德州东区,原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挑选法官。与其他地区法院随机分配案件不同,德州东区法院分配案件是根据原告起诉时选择的分院进行分配,而且事先公布各个分院案件分配的比例。例如2009年的规则规定,沃德法官负责审理在马歇尔分院起诉的所有专利案件和90%其他民事案件、Texarkana分院起诉的所有专利案件和10%其他民事案件。其结果是,在德州东区起诉的原告可以获得50%以上甚至接近100%的几率为自己的案件挑选法官。事实上,原告也确实在挑选法官,从沃德法官到戴维斯法官再到吉尔斯特拉普法官。
3、法官和陪审团倾向于专利权人
沃德法官曾经明确承认德州东区传统上倾向于原告 ,而且认为德州东区的陪审团更倾向于相信政府颁发的专利权证书,保护专利权。 从整体上看,德州东区的法官更倾向于原告,其不愿意移送案件、简易判决率低,因专利无效程序中止案件的比率低。
2008年,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第一次撤销下级法院不予移送案件的裁定,命令德州东区法院移送案件,并且之后多次撤销德州东区法院作出的裁定,德州东区不予移送裁定的二审改判率接近50%,而同期其他地区法院类似案件上述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只有9件,命令移送的只有1件。即便如此,德州东区法院的移送案件率仍然在逐渐下降,2000年-2008年是9%,2009年至今是5%。
美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简易判决制度(summary judgment),即如果案件主要事实没有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经完整的庭审程序作出简易判决。从美国专利诉讼实践来看,经过完整的庭审程序尤其是经过陪审团审理有利于原告,而简易判决则更有利于被告。2000年到2015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州东区法院法官作出简易判决的比率是全美国最低的,只有0.8%,是倒数第二名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的一半,而德州东区以外其他法院简易判决的平均比率是4.5%。
在美国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对涉案专利进行无效程序(reexamination),被告可以申请中止侵权诉讼,法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中止。德州东区法院支持因无效程序提出的中止申请的比率是1/3,而全美国的支持率超过一半。
有的文章认为德州号称第二个硅谷,德州东区高科技企业云集,当地陪审团大都是科技企业员工,深知专利权的重要性,因此陪审团支持原告的概率较高。 事实上,德州东区辖区大部分都是农业地区,很少有科技企业 ,所谓的德州”硅谷”达拉斯、奥斯汀分别在德州北区法院 和德州西区法院 的辖区内。而硅谷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软件行业的员工深受Patent Troll之苦,如果担任陪审团成员,可能会更同情被告而不会支持专利权人。美国NPR电台曾经报道:如果你和硅谷的科技人员聊起专利话题,你会发现他们几乎都在哀嚎。
德州东区的陪审团成员主要生活在小城市和郊区,并无高科技企业员工,对专利技术了解不多,受教育程度比较低 ,而且老龄人口偏多。同时,由于当地人口不多,陪审团成员与当地律师非常熟悉。由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缺乏相应的知识背景,德州东区的陪审团倾向于将专利权看成不动产,侵犯专利权看成是非法入侵(trepass),专利无效的抗辩则理解为所有权瑕疵(defective title)。如此一来,对德州东区的陪审团来说便容易理解。 德州东区陪审团倾向于相信美国政府,相信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而对大公司尤其是外国公司持怀疑态度。 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德州东区法院,专利侵权诉讼的胜率高而且赔偿额大。美国有学者评论说德州东区的陪审团不仅是亲专利,而是专利权人最好的朋友。
德州东区法院成为美国专利案件数量最多的法院原因在原告挑选法院(Forum shopping)。但正如美国学者所指出的,这固然有原告的原因,但也有法院竞争(court competition) 或者管辖营销(Forum selling) 的原因,其动机在于:大量的专利案件能够满足法官的个人兴趣,提高法官声望,增加本地律师收入,提高法院预算,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由此刺激法院作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吸引专利案件。德州东区法院明确规定所有的案件必须有本地律师出庭,而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又大都出身于本地律师。这种法院竞争或者管辖营销现象在美国并不是只有德州东区法院这个孤例,伊利诺伊州麦迪逊县法院和密西西比州杰弗逊县法院的大规模侵权集团诉讼案件、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的破产诉讼案件等等均是如此。
在马歇尔市,已经不是司法为经济保驾护航,而是司法拉动经济发展。马歇尔在成为专利律师的圣地之前,是人身伤害案件律师的圣地,当地经济长期受益于其大量诉讼。只是由于1990年代美国推行的侵权法改革,限制侵权赔偿的最高数额,当地律师从此开始从人身损害业务转向更为赚钱的专利业务,此即所谓的From PI to IP(From personal injury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也正是这个时候,原本主要从事医疗纠纷和产品责任事故律师业务的沃德开始对专利案件感兴趣(沃德在从事律师职业期间主要从事医疗纠纷和产品责任事故案件,很少接触专利业务。见JULIE CRESWELL,So Small a Town, So Many Patent Suits,同注3。他对专利业务感兴趣始于其在Texas Instruments v Hyundai Electronics一案中担任被告律师,该案1999年以原告获得2520万美金赔偿而告终,沃德在同年被任命为法官),并于1999年被任命为联邦地区法官,随后开始制定其诉讼规则,由此开创了美国专利审判最强法院的历史。
2004年,沃德法官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为全球知识产权最具有影响的50位人物之一。沃德法官于2011年退休以后在Ward,Smith&Hill律师事务所担任特别顾问(of counsel),沃德法官的儿子T. John “Johnny” Ward Jr. 是该所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