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纠纷有哪些种类,域名纠纷需要如何处理?

  一、域名纠纷有哪些种类?

  域名纠纷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域名抢注。就是把别人有名或比较有名的商号或商标大量注册为域名,再出价让权利人把这些域名买回去。例如有家广州公司曾在“。cn”之下将肯德鸡、可口可乐、宝马等20多个国际知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并报价出卖。

  2、注册使用域名,以假冒、淡化他人注册商标或商号。例如有人故意注册playboyxxx。com的域名,不仅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的注册商标PLAYBOY非常相似,而且该域名指向的网站提供的服务也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相同,所以构成对PLAYBOY商标的侵权。

  3、由域名引起的权利冲突。这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与同一商标、商号可以存在多个权利人的矛盾引起的。例如,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才构成侵权。所以在我国“中华”、“长城”、“梅花”等商标被众多企业注册为商标。因此如果有人注册的域名与众多的同一商标的权利人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就不仅是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而且是商标注册人相互之间的冲突。

  二、域名纠纷需要如何处理?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争议,即由争议当事人直接接洽处理有关域名纠纷。由于涉案双方彼此清楚纠纷症结所在,同时又无类似仲裁或诉讼中必须出示有效证据的过高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准确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因此这种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极广。

  友好协商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比较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息讼止争”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如果能够有效协商处理,无疑是商业上的成功。

  但需要提示的是,往往大多数协商只停留在电话或面谈等口头形式,因为久谈不决而一拖几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的最后保障也将丧失殆尽。为此建议当事人应当将协商的会议纪要或者取得的阶段性共识,用书面方式固定下来并经由双方签字确认,以确保协商成效。

  2、CNNIC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CNNIC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其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其负责管理的CN/中文域名争议,目的在于以快捷简便、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大量域名争议问题。2006年3月17日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新《办法》围绕注册人权益保障这一核心,对域名争议的解决作了详细规定。此种解决方式呈现出以下特点:裁决者专业性强、裁决快捷高效、裁决易于执行。

  3、司法诉讼解决方式

  目前,我国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主要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也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处理纠纷,对域名保护力度更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决纠纷类别较多。法院受理的域名纠纷指所有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包括有域名与域名之间,域名与驰名商标、普通注册商标、商号、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姓名等权利之间的纠纷案件。其中,涉外域名纠纷也包括在内。

  (2)审案法院级别较高。《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败诉方承担责任方式较多。《解释》规定了停止侵权,注销域名,赔偿损失等多种责任方式。威慑力强于前述CNNIC的处理方式。

  4、其他解决方式

  除上述三种主要方式外,还有非CNNIC官方授权的纯粹民间仲裁机构仲裁方式处理域名纠纷,以及由双方均信赖的第三方出面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这里的民间仲裁机构可以是全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是地方仲裁机构.双方应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方能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而调解则宽松度更大,调解后制作的调解书通常是没有强制力的,允许双方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