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